在借贷行为中未签署借据的情况下,仍然有可能通过开具收款凭证来进行确认和记录。收款凭证是对当事人间产生的民法法律关系的有效证明,可以作为诉讼证据的一种类型。
然而,我们需要明白,证据的种类繁多,比如书面证据(简称“书证”)、证人证言等等,所有这些都可用于证实借款的客观事实。如此说来,虽然没有原始的书面借据,但只要收款凭证的内容真实可靠、合乎法律规定,并且与待决案件存在紧密关联,那么它便可以被视为诉讼过程中的有力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没有借条可以起诉对方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若无借据,依然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当事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主张司法诉讼权必须满足以下四大要件:
(一)原告须为与案件有着直接利益冲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
(二)原告需明确被告的身份;
(三)原告必须针对特定的诉讼请求提出及说明理据、事实;
(四)争议事项须在我国民事诉讼范畴内且属有权受理该诉讼的法院管辖权限之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指出,如果原告仅仅依赖于金融机构的转账记录来发起民间借贷诉讼,而被告提出此转账行为事实上是对双方此前所承诺义务或其他债项的尾款支付,那么被告就应该提交有效证据来验证自己的说法。
当被告成功地出示了相应的证据证明其主张时,虽然原告因此获得了解除全部举证责任的机会,但他们仍然需要承担借贷关系成立与否的证明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三、没有借条可以起诉诈骗吗
在大多数情况下,若无书面借据,便无法直接采用刑法中的诈骗罪名进行诉讼指控。
因为诈骗罪的构成须具备以下几个要素:首先,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其次,其必须通过欺骗性的手段来获取他人财产。
然而,若无借条作为凭证,仅存在单纯的借款纠纷,那么缺乏足够证据证实对方有意欺诈,往往应当依据民事借贷关系进行处理。
但是,如果能够证明对方自始至终都怀揣着非法占有您财产的恶意,并且通过编造虚假事实和掩盖真实情况的手法来获取财产,那么这种情况便有可能构成诈骗罪。
因此,您需要搜集并整理相关证据,例如双方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以及证人证言等,以便于支撑您的主张。
在此过程中,我们强烈建议您先行咨询当地公安机关,由他们对事例是否符合刑事立案标准进行评估判断。
无借据时,收款凭证可确认借贷行为。作为民法关系证明,收款凭证属诉讼证据之一。证据多样,如书证、证人证言等,均可证明借款事实。只要凭证真实、合法且与案件相关,即为有力诉讼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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