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之规定,若民间借贷活动被指控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人民法院将会依法裁定对该起诉予以驳回,同时将相关证据线索及案卷资料移交至公安部门或是检察机关进行处理。若经过公安部门或检察机关审查,未能批准立案,或是经立案侦查后撤销此案件,又或许检察机关做出了不起诉决定,抑或人民法院最终生效判决判定该项活动并不构成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情况发生时,相关当事人可依照法律法规重新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由此可见,只要民间借贷行为未涉及到非法集资等犯罪事项,相关当事人便有权利反复向各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至法院给出确切判决或执行完毕为止。反之,如若涉及非法集资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则可能需耐心等待公安部门或检察机关的调查结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等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借钱不还怎么办,没有欠条
1、借款、买卖或其他法律关系是否持有借据、欠条或合同,并不会对其法律诉求产生影响。
只需具备其他能够明确法律关系的确凿证据,例如电话录音、微信交谈纪录等,便可进行起诉;
2、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通常为三年)之内,债权人可以毫无阻碍地直接向原告(即债权人)所在地区的法院或被告(即债务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偿还所欠款项及相应利息。
在提交诉讼申请时,需附上相关证据以证明法律关系确实存在,法院将根据这些证据决定是否予以立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三、借钱不还能起诉担保人吗
在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按时偿还其借款本息的情况下,作为债权人的您有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你们之间签订的担保合同的条款规定,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途径,请求担保人承担起其相应的担保责任。在此过程中,请特别留意担保人所需要承担的担保责任的具体形式与范畴,这都将直接受到你们当时所签署的担保合同条款的约束。对于一般的保证责任而言,如果在主合同纠纷尚未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审理判决,且在对借款人的财产依法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后仍然无法实现债权的情况下,担保人才有权利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然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形来说,只要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借款人依然未履行其债务,那么债权人便有权选择要求借款人立即履行债务,或者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责任的范围内承担起保证责任。此外,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我们强烈建议您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以免因超过时效而导致胜诉权的丧失。如遇复杂情况,我们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获得更为详尽的法律意见。
依据《规定》第五条,民间借贷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法院将驳回起诉,并移交公安或检察机关。若公安、检察未立案或撤销案件,或法院判定无罪,当事人可重新起诉。未涉犯罪,当事人可反复起诉至判决或执行完毕;若涉犯罪,需等待公安或检察调查结论。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