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出现其中一方当事人拖欠借款久未偿还,而另外一方当事人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申请离婚的情形,实际上,离婚诉讼程序并不会因债务问题而自动停止进行。离婚诉讼的核心内容主要涉及到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是否应予以解除,以及解除之后的财产分配方案、子女抚养责任等相关事宜,而债务问题虽然可能涉及到债权人的权益保护,然而,这往往需要由债权人以独立的诉讼方式加以解决,而非直接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一并处理。倘若在离婚诉讼过程中牵涉到了共同财产中所包含的债务问题,法院有可能会在最终的判决书中明确规定双方对于该笔债务的承担比例,但是,这必须要依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做出合理判断。若债务问题与另一起案件的审判结果存在紧密联系,那么离婚诉讼程序便有可能因此而暂停,直至债务问题的另外的案件得到妥善解决为止。总而言之,离婚诉讼程序并不会由于一方当事人欠款未还而自动终止,除非债务问题与另外的案件的审判结果具有高度关联性,且需等待另外的案件获得的判决结果出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外的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外的案件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倘若您没有书面形式的欠条,却拥有可靠的转账记录或者其他能够证实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那么此时此刻就需要将这些重要资料妥善保存以便日后所需。在此同时,请尝试通过各种手段来使债务人明确承认他们所拖欠的款项金额。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以下几种必要的文件是必不可少的:首先是诉讼申请书;其次是证明当事人身份的证书,例如身份证复印件等等;最后则是各类相关的证据,例如转账记录,语音材料等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欠钱不还起诉需要什么证明
针对诉讼过程中未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情况,通常需准备以下相关证据材料:1.借款人与出借方之间签订的借款协议或书面签署的借据,这些文书能够直观地反映双方间实际存在的借贷法律关系;2.银行汇款交易记录,或者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平台的付款凭据,这些证据资料可有效证实债权人已经按照约定向债务人履行了资金交付义务;3.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的催收通知,例如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这些文件可以证明债权人曾经向债务人提出过还款要求;4.债务人的个人身份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以及居住地址等,以便法院准确无误地确定被告的身份;5.若有其他证人在场见证,其所作的证词亦可作为补充证据。值得注意的是,所有提交的证据都必须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并且能够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从而有力地支撑起原告的诉讼请求。在正式提起诉讼之前,建议您务必对上述证据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和准备工作。
离婚诉讼不因债务未偿而自动停止。它主要处理婚姻关系、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债务问题需独立诉讼解决。若涉及共同财产债务,法院可能判决承担比例。若债务与另外的案件紧密相关,离婚诉讼或暂停直至债务问题解决。总之,离婚诉讼不因欠款而自动终止,除非债务与另外的案件高度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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