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是否构成刑事罪

最新修订 | 202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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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借款未还,是否犯罪需细究。非法占有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骗取资金,数额较大或涉诈骗罪,刑罚视金额。有能力不还且数额较大,或涉侵占罪。是否犯罪需考虑主观故意、借贷行为、偿债能力及还款意愿。无力偿还且无非法占有目的,通常无罪。
借钱不还是否构成刑事罪

一、借钱不还是否构成刑事

针对借款到期后未能及时归还的情形,究竟是否构成刑事犯罪,需依据具体案情进行深入剖析。假设借款人怀揣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恶意,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法,欺诈性地从出借人手中获取超出一定数量的金钱,那么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便有可能被认定为犯有诈骗罪。其中,若涉及到的财物数额达到较大标准,则可能面临着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抑或是管制;由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徒刑,同时还须并处罚金;而对于那些涉案金额极其庞大甚至另有特别恶劣情节的罪犯,将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并且可能会被课以罚款或者没收全部财产。至于那些明知道自身有还款能力却刻意选择不履行债务,且所欠金额高达较大规模的借款人而言,他们亦可能涉嫌构成侵占罪。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欠缺合法所有权,擅自将原本应为自己保管的他人财产据为己有,且金额较大、拒不归还原物的行为,一旦被发现,将可能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当欠款额度上升至惊人数字时,甚至会面临两年以上五年以下的监禁,同时提请处罚金。然而,在实践情况中,是否能够构成刑事犯罪,还需综合考虑借款人的主观故意、借贷行为、偿债能力、还款意愿及借贷金额大小等多种因素,才能作出准确判断。若借款人的确无力偿还,且从未有过任何非法侵吞他人财物的意图显露,一般情况下,其实施的行为并不构成刑事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借钱不还怎么办如何通过法律解决

在借贷过程中,若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按时、如数归还借款本息,则出借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公正合理的法律裁决。

然而,即便法院作出了裁定并且当事人也赢得了诉讼,倘若借款人仍然未履行法院裁决确定的债务偿还责任,此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向司法机关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请求启动强制执行流程。

强制执行是指,由法无规定自行寻找解决途径一样,是由人民法院依据法定程序采取的法律手段,通过行使国家公权力,根据已经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中所明确指出的具体执行事项,对未能按时履约的民事责任主体施加压力,敦促其积极履行应尽之责,从而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与保障。《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三、借钱不还是一直没钱怎么办

在处理此类状况时,首要任务便是确定是否拥有例如借款合同、借据或者转账记录等能够直接证实借贷关系成立的有力证据。一旦证据收集齐备且经严谨审核之后,即使借贷方坚持否认借贷事实并始终以无经济能力为由进行推诿,同样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法律流程寻求问题的妥善解决。经由引入司法程序,您有权向上诉法院递交起诉书,要求借贷方按照实际借贷金额及时归还欠款。如果经过法院公正审判,借贷方仍然拒绝接受判决结果并且未能按时还款,您便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此时,法院会依据借贷双方提供的相关信息,采取各种手段寻找并发现第二被告的财产线索,包括但不仅限于对其银行账户、房地产、机动车辆等资产进行全面调查。尽管在现阶段可能无法找到足够的财产来执行判决,但法院仍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实施严格的消费限制等措施。一旦发现其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将会立即启动执行程序。然而,请务必注意,债权具有时效性,通常为三年,因此必须在时效期内行使自己的权利。

借款未还,是否犯罪需细究。非法占有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骗取资金,数额较大或涉诈骗罪,刑罚视金额。有能力不还且数额较大,或涉侵占罪。是否犯罪需考虑主观故意、借贷行为、偿债能力及还款意愿。无力偿还且无非法占有目的,通常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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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在一般的民事借款纠纷中,有时行为人会为了解决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而虚构借款用途或夸大自己的经济实力获得对方信任,但不能据此就认定该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构成诈骗罪,应当从行为人借款的原因、有无实际或预期的潜在归还能力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评价。行为人只是虚构了借款用途,但款项都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或通过正当经营能够在预期能够达到归案借款的能力,此情形下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借钱不还构成诈骗罪吗借钱不还构成诈骗罪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欠钱不还是否构成诈骗罪 欠钱不还一般属于民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一般不会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如果借款人从一开始就不打算还钱,则可能会构成相应的刑事犯罪。 欠钱不还是否构成诈骗罪 1996年被告人王某在电大读书时与李某相识并成为朋友。2001年8月至12月,王某先后以办工厂缺资金、还高利贷借款和患脑瘤需钱治疗为由共从李某处借款10万元。王某将该款用于装修房屋、购买家具、还债等。2002年3月,李某得知王某所有借款均系虚构,即多次催其还款。同年 4月15日,王某写了一张10万元的借条给李某。同年12月31日,王某又与李某签订了一份还款协议,以其住房一套作价 6.2万元抵做还款,其余欠款在一年内还清,房产在2003年元月10日前办完抵押手续。但在约定期限内,王某既未还款也未办理房产抵押手续。 「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王某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得李某人民币1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王某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她虚构借款理由只是民事欺诈行为,主观上并不具有诈骗的故意;客观上王某欠款不还只是暂无还款能力,且其已向李某出具借条并与他签订了还款协议,李某可据此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王某还款。 「评析」 笔者同意 第二种意见。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被告人王某在向李某借款时,虚构了办工厂缺资金、还高利贷借款和患脑瘤需钱治疗的借款理由,即借款后改变了原所称借款用途将其用于装修房屋、购买家具、还债等。王某该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要结合该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来分析。 首先,主观上王某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故意,从本案的案情看,王某的本意是向朋友李某借款,为促使李某答应,便编造了办工厂缺资金、还高利贷借款和患脑瘤需钱治疗等燃眉之急为由分期分批向李某借款10万元,后来在李某催其还款时她出具了借条,并与其达成还款协议,这说明李某也已认可双方的这种民事借贷关系,王某主观上并无非法占有这10万元的目的。司法实践中,民事借贷案件借款方改变约定的借款用途的情形也屡见不鲜,出借方依法可以中止合同并追究借款方的违约责任,不再发放贷款,但借款方并不应此构成诈骗罪。客观方面王某虽然有虚构借款理由的行为,但其与李某间还是有借款的内容和形式,此举应该认定为民事欺诈,而非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犯罪行为。至于其后来欠款不还是因暂无还款能力,而不是一开始就是为了虚构事实骗钱,后因此拒不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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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是否构成犯罪
一般借贷纠纷属于民事范畴,不归刑事责任管。但如果债务人借款时就没打算还,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钱,那就可能构成诈骗罪。民法里的借款合同是借贷资金合同,借款人得还钱。诈骗公私财物的,要按刑法处罚,根据金额和情节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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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用假房照虚构事实,借款构成诈骗罪吗?
[律师回复] 借款后失踪,不一定构成诈骗罪。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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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借款用途,是否构成诈骗罪?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首先,诈骗罪虽然与一般民事欺诈行为采取的都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手段,都是使己方获得了非法利益,而令他人遭受了经济损失,但并非只要行为人采用了欺骗的方法就可认定该行为构成诈骗罪。诈骗罪与一般的民事欺诈行为在行为的实际履约能力、目的和方式上有着本质的不同: 诈骗犯罪中行为人事实上不具有实际履约能力或潜在的履约能力,无履约的行为和愿望,在骗取财物后即逃匿,进而也就可以认定为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一般民事欺诈中行为人一般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希望通过虚构的民事行为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并且行为人一般都是积极履行双方约定的义务,至于后期发生无法还款的民事纠纷,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的,如公司正常破产、不可抗力等。 其次,在一般的民事借款纠纷中,有时行为人会为了解决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而虚构借款用途或夸大自己的经济实力获得对方信任,但不能据此就认定该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构成诈骗罪,应当从行为人借款的原因、有无实际或预期的潜在归还能力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评价。行为人只是虚构了借款用途,但款项都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或通过正当经营能够在预期能够达到归案借款的能力,此情形下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借钱虚构事实是否构成诈骗罪?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虚构事实如以骗取金钱为目的的,算诈骗。
根据《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事实或者虚构证明诈骗公私财物三千至一万元以上的就构成诈骗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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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借款用途是否能构成诈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首先,诈骗罪虽然与一般民事欺诈行为采取的都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手段,都是使己方获得了非法利益,而令他人遭受了经济损失,但并非只要行为人采用了欺骗的方法就可认定该行为构成诈骗罪。诈骗罪与一般的民事欺诈行为在行为的实际履约能力、目的和方式上有着本质的不同: 诈骗犯罪中行为人事实上不具有实际履约能力或潜在的履约能力,无履约的行为和愿望,在骗取财物后即逃匿,进而也就可以认定为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一般民事欺诈中行为人一般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希望通过虚构的民事行为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并且行为人一般都是积极履行双方约定的义务,至于后期发生无法还款的民事纠纷,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的,如公司正常破产、不可抗力等。 其次,在一般的民事借款纠纷中,有时行为人会为了解决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而虚构借款用途或夸大自己的经济实力获得对方信任,但不能据此就认定该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构成诈骗罪,应当从行为人借款的原因、有无实际或预期的潜在归还能力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评价。行为人只是虚构了借款用途,但款项都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或通过正当经营能够在预期能够达到归案借款的能力,此情形下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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