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借款人无法按期履行债务义务之际,作为担保人便需承担起相应的保证责任。在此之前,担保人有必要明确自身所承担的究竟是一般保证责任抑或是连带责任保证。若属于前者,债权人须先行通过法律途径向债务人主张权益,待经过强制执行后,若债务人仍然未能履行债务,方能由担保人承担起相应的责任。而若是后者,债权人则有权选择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亦可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即视为连带责任保证。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若债务人未能按时履行到期债务或出现了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债权人既可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亦可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欠债人无力偿还债务如何办
当债务人无法承担债务时,通常会面临两种不同的情况:第一种称为“短期无能为力”,也就是说,在此期间内,债务者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无力支付;而另一种情况被称之为“长期无能为力”,即债务问题已经严重到无法解决或者完全没有能力偿还。在第一种情况中,若经债权人的同意,则债务者可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偿付。而在第二种情况下,只有在债务人的个人财物能够满足偿还要求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债务的还清,此时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审理裁决,然后再执行相关判决结果。《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
三、欠债人无力偿还用房屋抵债怎么办怎么处理
在面对类似的问题时,我们可以考虑采取以下这些步骤来妥善地解决:第一步,双方需要友好地协商关于以房屋抵偿债务的具体事项,这其中包括对所涉房屋的实际价值进行准确评估,以及商定合适的抵债方式等等;其次,在协商结束后,请务必签立正式的协议,明确每个人的相应权利与义务,以保障这份协议是完全合法且具有约束力的;接下来,我们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的变更手续;最后,我想提醒大家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对于房屋的实际价值,我们必须要进行合理的评估;其次,我们还需要了解该房屋是否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或者其他权利上的限制;最后,我们签署的抵债协议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任何争议,建议您寻求法律援助,以便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借款人违约时,担保人需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需明确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下,债权人需先向债务人追索,无果后可要求担保人负责;连带责任保证下,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或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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