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取保的条件是什么
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取保候审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强制要件:首要条件是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被单独运用附加刑;
其次,如果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预期在执行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威胁;
第三,若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同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前提是其行为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
最后,如果被告人已经被羁押了一定时间,但案件仍未审结,也可考虑采用取保候审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期出市身份证能用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身份证仍可正常使用,然而,若欲离开本市境内,必须得到执行机构的明确批准方可进行。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凡已获准取保候审之人,务必严格遵守以下一系列规定:
首先,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无法擅自离开其所居住之所在城市或县城;
其次,如个人居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方面变更的话,需要在二十四小时内递交至执行机构进行备案;
第三,在接到强制传唤时应及时抵达所在地接受讯问;
最后,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干扰证人提供证言,同时也严禁销毁、伪造相关证据及互相串通口供。《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刑事案件取保候审后还会判实刑吗
恭敬地提醒您,“取保候审”实际上是一项刑事法律程序上的有效措施,并不能直接表明个人将必定面临实际服刑的刑罚。最后的判决结果究竟会是哪种形式,主要取决于各类案情的具体情况。通常而言,在经过取保候审之后,个人最终被判定为实际服刑的概率,主要受到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的严重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被告方对于自身所犯错误的认识和悔过表现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若犯罪行为的情节相对轻微,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较低,被告方能够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且积极采取行动来弥补过错,同时满足缓刑的相关条件,那么他/她有可能获得缓刑的判决。然而,如果犯罪行为的情节严重,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高,被告方拒绝承认自身的错误,缺乏悔过之意,或者存在其他应当加重惩罚的情节,那么他/她被判定为实际服刑的可能性将会增加。请务必牢记,虽然已经通过了取保候审,但是这并不代表案件已经彻底完结,被告方仍然需要严格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各项规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此外,被告方还可以选择委托律师作为其辩护人,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在刑事案件审理中,取保候审的强制要件包括:首先,被告人面临的刑罚预测需为管制、拘役或单独的附加刑。这些条件确保了取保候审的决定是基于对案件性质和被告人风险的合理评估。满足这些条件后,被告人方有可能在审判期间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从而在不完全限制自由的情况下等待审判结果。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