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是什么意思

最新修订 | 20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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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非法经营即未获许可擅自经营专卖、限制或禁止物品及服务,如无许可的烟草产销、进出口需许可商品及违反法规的经营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其形式多样,涵盖各类未经授权的经营行为。
非法经营是什么意思

一、非法经营是什么意思

非法经营系指在未取得相关许可的前提下,擅自从事特定产品或者服务的专门经营,如专卖物品、限制买卖物品的交易;亦或是从事其他被明确限制或禁止的经营活动,例如买卖涉及进出口许可、进出口原产地证明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还包括了从事其他性质恶劣且给市场秩序带来严重混乱的非法经营行为。非法经营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比如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进行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等一系列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二、非法经营是否会被顶罪判刑

非法经营,通常被理解为违反国家的明确规章制度和规范条例,无视审批程序而擅自开展商业活动,从而对既定的市场秩序产生严重干扰的违法行为

在这样的背景下,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未经许可擅自经手特定商品(如专营专卖类商品),或未取得相应监管部门的批准便从事证券期货等高风险行业的经营,都可能构成犯罪性质的“非法经营罪”,面临最高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以及数额不等的罚金处罚

然而,若情节尚未达到犯罪标准,只须参照其他与之相关的法律条款进行应有的惩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三、非法经营是赃款

在此需要明确指出,对于非法经营所得款项而言,不能简单地将其归类为“赃款”。事实上,赃款往往特指通过违法犯罪活动直接获得的金钱总额。然而,非法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却属于违法所得的范畴。在法律层面,违法所得具体形式为因从事违反现行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的行为而获取的经济利益。针对非法经营所产生的违法所得,执法机构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对其进行追缴或没收。若涉及到相关人员涉嫌非法经营罪行,则这些违法所得将会在事例审理过程中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置,以确保社会公正与法律秩序得以维护。总的来说,非法经营所带来的收益无疑属于法律明令禁止获取且应当受到相应处理的财产。

非法经营即未获许可擅自经营专卖、限制或禁止物品及服务,如无许可的烟草产销、进出口需许可商品及违反法规的经营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其形式多样,涵盖各类未经授权的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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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非法经营?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具有责任能力的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依本条愿意是指经营者,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人不商”,如果将本罪的主体限定为特殊主体,将会使许多没有任何经营许可证(非经营者)的买卖物品和进出口许可证和进出口原产地证的行为得不到惩处,因之,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这是本罪在主观方面应具有的两个主要内容。如果行为人没有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而是由于不懂法律、法规,买卖经营许可证的,不应当以本罪论处,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追究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非法经营非法经营违法所得罪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1、非法经营烟草涉嫌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五万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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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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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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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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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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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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