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被起诉会不会查封银行卡
当某个企业遭受诉讼并成为被告以后,其商业银行账户是否会受到冻结或查封,这将视实际情况而定。一般而言,若原告方在提交诉讼请求之时,已向法院提出申请对被告的财务资产进行财产保全,并且获得了法官对此类要求采取保全措施的同意,那么该企业的银行账户便有可能面临着被冻结的命运。
然而,法官将会对申请保全的理由以及相关证据进行严格的审查,以确保其合理性与充分性。倘若涉案金额巨大、存在转移财产的可能性,亦或是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到案件执行的因素,那么法院批准冻结被告企业银行账户的可能性将会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公司被起诉股东可以退出吗,法律怎样规定
当公司面临诉讼纠纷时,作为股东的您享有的退出权利将不受任何影响。尽管公司正处于争议之中,但这并不能阻止您自由转让手中所持股权以实现退出公司的愿望。然而,对于其它参与者而言,他们则有权依据同样的条件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购买这些股权。具体而言,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拥有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权利。当股东决定向公司以外的人员出售其股权时,必须事先征得其他股东超过半数的书面批准。为了确保公正和透明度,股东有义务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余股东本人关于其股权转售事项,并且在此后的30天内,除非收到反对协议的回应,否则默认全体股东已经同意该次转让。当有半数之上的股东对此次股权转让表示反对时,反对的股东们有义务立即购买该笔拟转让的股权;若未能及时购买,则默认为已同意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司被起诉没钱还会抓法人吗
这主要依赖于特定的情境。按照一般的规律来看,企业作为具备自主决策权的法律主体,应该运用自身所拥有的资源来承担外部责任。如果企业确实没有能力支付债务,那么通常情况下并不会直接追究法人的责任。然而,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法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法人故意将公司的财产进行转移或者隐藏,从而导致无法履行债务;法人对于债务的产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过失等等。因此,我们建议企业在面对诉讼的时候,要积极地采取措施,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与此同时,法人也应当保证公司的经营活动是合法且符合规定的,尽量避免出现可能会导致个人承担责任的情况。
企业遭诉讼后,银行账户是否冻结视情况而定。若原告申请财产保全并获法院批准,且理由充分、证据确凿,特别是涉及巨额资金、转移财产风险或影响执行,企业账户可能遭冻结。法官将严格审查保全申请及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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