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有没有未遂状态

最新修订 | 20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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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故意伤害罪有未遂形态,即行为人实施伤害行为,因不可控因素未达成伤害目的。判断故意伤害未遂,需考察行为是否着手及未遂结果非主动放弃。如攻击受害者时被他人制止,可构成故意伤害未遂。
故意伤害罪有没有未遂状态

一、故意伤害罪有没有未遂状态

故意伤害罪确实存在未遂的情况。所谓故意伤害罪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进行实际的暴力行为,然而却因为无法控制的外界原因最终未能达成伤害的既定目的。在判断某一事件是否符合故意伤害罪未遂的标准时,需要深入考察行为人为否已开始执行伤害行动,而且必须确定这种未能达到伤害的结果并非行为人主动选择放弃,而是受到外部环境的制约。举例来说,如果行为人手持利刃向受害者发起攻击,但是在关键时刻被他人及时阻止,那么这很有可能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的未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交通肇事罪行人可能触犯交通肇事罪吗

行人在某些情况下也有可能触犯至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基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导致的严重事故的行为。

这种犯罪行为能致使他人身受重伤乃至死亡,或在公共设施及个人财产上造成重大损毁。

因此,即使作为行人的您遵纪守法并未驾驶机动车辆,但若因违反相关交通法规引发了严重后果,也极有可能被视为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并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故意伤害罪构成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含如下几个方面:首先,客观行为表现为主观上实施了违法侵犯他人人身权利以及健康权益的行为,且其导致的损害后果必须达到轻微伤或以上级别;伤害行为既可以采用暴力手段,例如殴打、持械行凶等,也可以选择非暴力但对人体有害的行为方式进行;其次,主观心态上必须为故意状态,具体指的是明知自身的行为必然会给他人的身体带来伤害的结果,同时还存在追求或者放任这一结果实现的意愿;再者,犯罪主体通常涵盖广泛人群范围,即年满十六周岁、具备法律责任承担能力的自然人皆可成为犯罪嫌疑人;最后,所侵犯的法益则为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对于受害人身体损伤程度的判定,应该交由法定的鉴定机构依据相关法规制度依法予以确认。实际审判过程中,往往需要综合考虑多重证据以及情节因素,以确定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名的成立。

故意伤害罪有未遂形态,即行为人实施伤害行为,因不可控因素未达成伤害目的。判断故意伤害未遂,需考察行为是否着手及未遂结果非主动放弃。如攻击受害者时被他人制止,可构成故意伤害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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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件
1.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所谓已着手实行犯罪,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行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某种犯罪行为。例如,《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是抢劫罪。当行为人开始实行上述暴力、胁迫劫取财物之行为时,就认为“已着手实行犯罪”。再如,《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的”是罪,当行为人开始实施“故意”即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之行为时,就是已着手实行罪。
2.犯罪未得逞。所谓犯罪未得逞,指犯罪没有既遂,即犯罪行为尚未完整地实现刑法分则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事实。例如,张三在李四茶杯中投下毒药杀李四(已着手实行),李四喝下有毒茶水后并未中毒死亡(没有既遂);再如王五越狱脱逃,未能逃脱该监管人员的控制范围即被抓获。
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与既遂区别的标志。倘若犯罪已得逞,即已完成,不复有成立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可能性。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谓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指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犯罪未得逞并不是犯罪分子自愿的,而是由不可克服的客观障碍造成的。所以,犯罪未遂也可称为障碍的未遂。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主要有:被害人的反抗、第三者的阻止、自然力的阻碍、物质的阻碍、犯罪人能力不足、认识发生错误等等。例如,张三意图而使用暴力将被害妇女按倒,未能即被赶来的警察抓获,就属于因第三者的阻止而犯罪()未得逞;再如李四进入银行却打不开保险柜以致一无所获,就属于物质障碍及自身能力不足的原因而未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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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李四载至公安局。在此案件中,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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