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诽谤罪立案后能不能撤销
关于诽谤罪立案之后能否撤销的问题,必须依据特定情境来进行推断评估。大体而言,若该诽谤行为实际影响相对轻微,且其所产生的潜在风险可控,未达到可被视为犯罪的严重程度,或是刑罚负担过轻不足以处理这种行为,那么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有权做出撤销案件的决策。
然而,若是涉及到自诉案件,自诉人在宣告判决之前,有权利与被告方自行达成和解协议,或者选择撤回自诉。但是,当案件已经进入审判程序时,撤销案件往往会变得较为困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诽谤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关于诽谤罪,其认定标准如下:
首先,需存在捏造或编造某一虚假事实的行为;
其次,所捏造的事实应当被广泛传播;
进而,诽谤行为需要对特定个体产生影响;
另外,如果所捏造的事实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则无法构成诽谤罪。
涉及犯罪的具体情节,建议咨询相关法律机构了解细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三、诽谤罪立案是不是就定性了
诽谤罪的立案行动并非代表对该事件已经做出定性裁定。立案仅仅意指具备初步证据,证明可能存在犯罪行为,从而需展开进一步的侦查与审理活动。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立案之后的侦查环节旨在搜集更为丰富的证据资料,以便确认犯罪事实是否真实存在,以及犯罪嫌疑人是否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即使在立案之后,倘若后续侦查过程中发现证据不足或无法证实构成犯罪,那么此案仍有可能遭到取消处理。唯有经历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并结合全案证据与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分析,最后由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方能对诽谤罪予以定性。总而言之,立案仅是刑事诉讼程序的起点,而非最终定性的决定性因素。
诽谤罪立案后能否撤销,需视情况而定。若诽谤影响轻微、风险可控、未达犯罪程度或刑罚不适当,公检机关可撤销。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判决前可与被告和解或撤诉。但案件进入审判后,撤销较为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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