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孩子归谁
协议离婚之际,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和抚养义务归属问题,应以夫妻二人为核心展开深度协商,务必兼顾到儿童的实际利益与身心发展需要,综合考量他们的年龄层次、个人意愿以及父母各自所具备的抚养能力与条件等等。假如夫妻能够就子女归属问题达成共识,进而形成具有法定效力的书面协议,在遵循现行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的基础上,法律通常会对此表示认同。
然而,协商过程中所达成的任何决定都必须保证子女能够在一个稳定且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环境中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一、婚姻关系中,当夫妻双方无法就抚养问题达成共识且起诉至法院之时,法院通常会依照子女权益保护原则对子女抚养问题作出裁决,此种情形在离婚案件中所占据的比重较大。
二、无论父母是否主动提出支付抚养费或是在协商过程中未能达成协议,其对子女抚养费的金额、支付方式以及后期可能面临的调整都极为关注。在现实操作中,应当综合以下几个因素进行考量:1、子女的实际需求;2、父母双方的承担能力;3、当地实时的生活水平。
1、关于有稳定收入的家庭,抚养费用基本上会考虑收入的20%至30%。若需要抚育两个及以上子女,则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度加大,但是一般不应当超过每月收入的50%。此处所指的工资总额应包含工资、较为固定的奖金等各部分收益,不可仅凭工资单的数字来确定总收入。如发现对方有虚报或隐瞒事实的行为,另一方可向法院请求调查核实,以便更准确地确定抚养费的金额。
2、针对没有稳定收入的家庭,抚养费用的金额可以参考上年度的收入或是同行业内的平均年收入水平。具体的计算方法与前述相类似。全国各个地区的人民法院在处理此类情况时,主要是借鉴本地交管部门公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以确定年均收入和年均生活费用,以此为依据来确定抚养费的金额。
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家庭,例如个体工商户或者子女身体残疾的情况,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来合理调节抚养费金额。
1、对于采取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尽管有人认为应该慎重选择,但现今随着国民经济收入的快速增长以及工作周转的日益频繁,同时也为了保证法院执行的高效性,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时候,常采取这种方式。并且,这种支付方式得到了大多数当事人的认可。
2、固定期限支付法和实物抵扣法适合于长期失踪或无法联系的一方。采用一次性给付和实物抵扣的方式时,通常以子女达到成年年龄即18周岁为限,即将子女抚养至18周岁所需的抚养费数额乘以上述支付阶段的总期间即可得出最终的给付总额。
自抚养费开始生效后,鉴于生活环境的不稳定性,当父母的经济承受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准发生改变时,可以提出增加、降低或取消抚养费的要求。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原因可能包括:(1)、原先设定的抚养费金额已经无法满足当地的实际生活消费水平;(2)、由于子女生病、上学等原因,导致实际消费额已经超出原定金额。《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协议离婚孩子归谁抚养
在协议离婚阶段,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分配原则,主要受到夫妻双方协商的影响。如若没有达成共识,则需子女由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并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条件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裁定判决。一般来说,对于两岁以下的婴幼儿,大多会判给母亲担任抚养人。但是,当母亲出现下述任一种情况时,孩子的抚养权可能会授予父亲:即患有长久未能治愈并具有传染性的疾病或其它严重病症,导致子女无法与其共度时光;存在抚养条件但却未尽抚养职责,而此时父亲要求得到孩子的抚养权;由于其他不可控的原因,致使子女确实不能跟随母亲生活。对于已经年满两岁且尚未成年的子女,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都希望孩子能随自己生活,那么在一方具有下列任一状况时,便可以优先获得孩子抚养权的申请资格:曾经接受过永久性节育手术或是因其他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孩子已经长期跟随该方生活,变更生活环境将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尚有其他子女需要抚养;子女跟随着具有优势条件的一方生活,对他们的成长有益处,同时另一方患有长久未能痊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病症,亦或者是存在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不适合继续与子女共同生活。
协议离婚时,夫妻应深入协商子女监护与抚养,确保儿童利益与成长需求,考虑年龄、意愿及双方抚养能力。达成共识并签订有效协议,法律多予认可,但需保障子女生活在稳定健康环境中。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