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标权赔偿数额怎么算的

最新修订 | 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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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商标侵权赔偿依实际损失定,损失难定则按侵权获利算。若无依据,可参照许可费倍数估算。恶意且情节严重者,赔偿可在此基础上增一至五倍。同时,赔偿须含权利人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
侵犯商标权赔偿数额怎么算的

一、侵犯商标权赔偿数额怎么算的

涉及到侵犯商标权的赔偿金额问题时,通常情况下,应依照权利人因遭受侵权而实际承受的损失进行确定;

然而,若实际损失无法准确计算,则可依据侵权者从侵权行为中所获取的利润来衡量。严格来说,权利人所遭受的损失或侵权者从中受益,如无法查证,可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的若干倍合理估定。对于故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恶劣情况,且情节严重者,其赔偿金额可在按上述方法估算出的数值基础上,再增加一至五倍。

值得注意的是,赔偿金额中必须包含权利人为阻止侵权行为所付出的合理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入商业渠道。

二、侵犯商标权罪,立案标准

依据我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详细规定,关于商标侵权案件的立案标准,可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部分加以明确:

首先,一些不法商家自行伪造并制造他人的商标,或者为了销售这些未经授权而自制的他人商标标识数量超过两万件,抑或是他们在家居产品中僭越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以此方法谋取暴利超过五万元人民币;

还有这些图谋不轨的商家通过生产侵犯他人商标权益的标识获取的非法收入高达三万元人民币以上,以上述行为作为基础,均可为此类犯罪案件立案展开调查工作。

其次,那些贪婪的制造商,未经许可翻印两种或以上相同类型的假冒商标标识出售,或者将自制的这些商标标识投放市场赚取利润的做法,如果制假的两种商标标识数量超过一万件,或者以非官方渠道售卖这些假冒商标标识赚取的非法所得超过三万元人民币,甚至这些违法所得已超过两万元人民币,那么这同样属于侵犯商标权情况的立案范围。

最后,其他涉及侵犯他人商标权的各类情况如假冒他人品牌标志、故意模仿他人设计等,往往它们都是较为严重的侵权行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侵犯商标权著作权怎么判

涉及到侵害商标权以及著作权的司法审判过程中,必须依据众多复杂的因素给出最终判定。通常情况下,侵权者有义务遵守制止侵权的命令,即必须立即中止正在进行中的侵权活动。在关于赔偿金额的问题上,法院会基于侵权行为的属性、程度、造成的后果等方面进行综合性评估后确定。往往既要考虑到受害者的实际经济损失,也得兼顾到侵权者从侵权活动中所获得的收益。若当事人无法明确提供前述两项数据,那么法院将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决定赔偿金额,通常是在五百元至五百万元之间。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话,侵权者甚至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例如被认定犯有假冒注册商标罪等。除此之外,法院还有可能要求侵权者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并向受害方公开表达歉意等。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仍需根据每一个具体事例的事实情况及相关证据来做出准确判断。

商标侵权赔偿依实际损失定,损失难定则按侵权获利算。若无依据,可参照许可费倍数估算。恶意且情节严重者,赔偿可在此基础上增一至五倍。同时,赔偿须含权利人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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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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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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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计算商标侵权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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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公司的注册商标被人侵犯的,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赔偿数额是怎样计算的,我还不是很了解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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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
1,按照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来确定。侵权人在市场上销售侵权商品,使商标注册专用权人商品的销售量下降,其销售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商品的利润。
在判断被侵权人所受损失时应当加上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按照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来确定。侵权人在侵权期间从每件侵权商品所获得的利润乘以市场上销售的商品数额。在判断侵权人所获利益的时候应当加上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3,给予法定数额的赔偿。对于部分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案件,难以取得充分的证据以确定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被侵权人50万以下的赔偿。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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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数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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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二、侵犯姓名权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姓名权的损害是一种非财产的损害,它以精神损害为内容而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因为它体现的是人格利益而不是财产利益。姓名权虽无财产内容,但与权利主体的财产权有一定的联系,可以间接地导致姓名权主体的财产损害。但姓名权的损害本身不等于财产损害,不能将姓名权的损害理解为既是一种精神损害又是一种财产损害。
根据《民法通则》第120条第1款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据此,侵害姓名权的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通常情况下对侵犯姓名权的赔偿是以精神损害赔偿为主,而对于这点,我国法律当中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赔偿标准,而是根据一些因素进行参考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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