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抚养权的诉讼通常应向被告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若被告所在地与其常居地相异,则应向被告常居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常居地系指公民在离开住所地之后直至起诉之时已经持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之场所,但紧急入院治疗以及暂留康复设施之处得以除外。对于变更抚养权益的起诉,必须以法律规定的合理变更缘由为依据,例如,目前与其子女共度时光的一方因患重病或遭受伤害而无法继续承担对其子女的教导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条件才可以
在夫妻离婚之后的任何时刻,无论是对于某一方还是双方而言,只要其境况或者抚养能力出现了重大改变,都可以向法庭提交关于调整孩子抚养权的请求。对于调整孩子的监护权事宜,通常会首先尊重双方的意愿进行协商,如果未能达成共识,也可以采取向司法机构提起诉讼来获取最终裁决。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是监护权变更的净负面因素对比现有监护人所存在的优缺点。当申请监护权发生变更时,若满足以下四种情况中的任意一种,法院将毫不犹豫的支持申请人的诉求:1.与孩子共同居住的一方患有严重的疾病乃至残疾,导致其无法继续履行对孩子的抚养责任;2.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未能认真负起抚养孩子的责任,甚至有虐待子女的行为发生,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了显著的不良影响;3.年满八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跟随另一方共同生活,并且这位新的监护人具备抚养这个孩子的经济实力和精力;4.有着充分且正当的理由证明需要变更抚养权,例如新的监护人有更优越的环境能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条件等。《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02
三、变更抚养权多长时间立案判决
关于变更抚养权争议事例的立案及其判决时间,其稳定性常常会被诸多客观因素所影响,包括特定的事例情境以及法院的工作负荷与效率等。一般而言,法院将在收到原告递交的诉状之日起计算七天之内,做出决定是否予以立案受理。自事例正式立上案号的那一刻起至最终的裁判宣告之前,采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事例,预期在三个月以内完成审判过程;而对于选用普通程序的事例,通常都能保证在六个月以内完成所有的审判环节。然而,若事例情况复杂且经过上级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间,那么这个时间进度预期就有可能要相应地延后。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影响判决时间的因素繁多,例如原被告双方提供证据的充分性、是否需要启动司法鉴定程序、法院本身的事例受理量等等。无可辩驳的是,无法给出一种绝对确切、齐整划一的时间预估,究竟何时才能尘埃落定,仍需依据各个受理法院的具体工作状况来确定。
更改抚养权诉讼,一般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若与常居地不同,应向常居地法院申请。常居地指持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不包括住院治疗或暂住康复设施。起诉变更抚养权需有合法变更理由,如抚养方因重病或伤害无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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