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专利侵权行为有所限定,但并不包含那些在专利申请日之前早已制造出相同的产品或运用了相同的技术手段,甚至是已完成制造及使用前的必须性准备工作,且仅仅在原有的范围内继续制造和使用相关产品的情形。除此之外,专利所有人专门用于科学研究与实验活动中的使用行为同样不应被视为侵犯他人专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承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二、专利的侵权怎么判定
1.倘若被侵犯的专利权具有法律效应,那么相应地,该专利便必须是合法且真实存在的。
2.侵权行为必须确确实实地发生过。
具体来说,指实施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涉及到了侵犯专利权人的专利权益的行为举止。
3.若侵权行为之目的在于通过生产和经营手段获取非法经济利益,那么才可以视其为侵权行径。
然而,如果实施者选择的并非以此类方式进行营利活动,那么此等行为就不能认定为侵权行为。
4.实施者的行为必须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换言之,实施者的所作所为既无法律依据,又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或授权。《专利法》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承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承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承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三、专利的侵权行为包括哪些
专利侵权行为主要涵盖了如下几类情况:未经专利所有者的许可授权,出于生产经营目的而进行制造、使用、承诺出售、售卖或者进口相关专利产品;实施其专有发明办法,以及使用、承诺出售、售卖或者进口依据该专有发明办法直接产生的产品。举个例子来说,制造与受专利保护的产品完全相同或者实质性地相似的产品;对专利产品或者根据专有发明办法直接产出的产品进行使用;从事侵权产品的销售或者做出承诺销售该种产品;亦或是为了生产经营之目标,进行侵权产品的进口操作等等。除此之外,盗用他人专利亦被视作专利侵权行为,例如,在产品自身或者是产品外包装之上标明他人类似于专利所有权的编号。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判断是否存在专利侵权行为往往是一项颇为复杂的任务,对此我们需要全面考虑专利的权利要求、技术特性等多个层面的因素。
专利侵权虽有限定,但不涵盖申请日前已制造相同产品、采用相同技术,或完成制造准备且仅在原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情形。同时,专利持有人为科研与实验目的的使用,亦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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