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转为实施监视居住的情况往往源于针对该案件依然需要进行更为深入的调查和取证工作,并且涉案当事人,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未能满足解除强制措施的相关条件。此现象产生的原因多为案件的错综复杂性导致了我们需要投入更大的时间精力去收集和构建完整的证据体系;亦或是由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可能对侦查工作造成阻碍因素的存在,为避免此类风险的发生,故需采取相应的限制性措施加以防范和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监视居住的条件与执行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仅有的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后,会自动取消吗
在完成了取保候审这一步骤之后,取保候审的状态不会自行消失。
取保候审,具体来说,便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那些遭受刑事追诉但尚未遭受刑事羁押的人员,为了防止他们进行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行为,便会责令他们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然后再出具保证书,从而确保他们能够做到随时随地听从传唤。
根据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时间一旦达到最大时限,它就无法自动解除。
换句话说,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期限已经期满时,必须立即解除对他们的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检察院还会提审吗现在
取保候审之后,检察机关有很大可能性启动后续审理程序。虽然取保候审标志着事例进入审查环节,但并不能代表事例已经终结。相反地,检察院作为公诉机构,必须根据法律规定,对呈交的事例资料进行全面和深入的审查分析。为了核实事例的关键事实、证据的合法性以及确认犯罪嫌疑人严重程度和悔罪表现等因素,检察机关将按照法定的审判程序展开提审活动。提审的目的不仅在于保证事例的精准度与公证性,同时也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当面临提审时,犯罪嫌疑人应当诚实地阐述事例相关信息,并且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调查工作。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提审并不等同于必然的起诉决定,最终是否提起诉讼,还需要依据全案的证据材料和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判断。
取保候审期满转监视居住,常因案情复杂需深入调查取证,且涉案人未达解除条件。原因或为案件错综复杂,需更多时间精力构建证据;或为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妨碍侦查,故采取限制措施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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