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情况之下,嫌疑犯被拘捕后仍然存在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可能性,然而此过程较为困难。此类转变主要是基于案情的具体特性,例如嫌犯的健康状况、现场的物证情况等等。若出现新的证据证明嫌犯的社会危害程度有所减轻,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其回家照料家人等,那么便有可能将强制措施从拘留改为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是否有案底
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的处理结果通常不会留下案底。
然而,若被判定为有罪且接受了相应的刑罚判罚,那么相关案件的审理经过以及刑罚执行情况则可能会在个人的犯罪历史记录上有所体现,这也常被人们称为"案底"。
所谓"案底",它是对某特定人犯罪行为的客观记载,也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规定下,这种犯罪记录通常都会由公安机关进行妥善保管和记录。
针对取保候审的情况,由于此时尚未能够确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真正实施了犯罪活动,因此无法对其进行定罪与量刑,故自然也就不会留下案底。《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逮捕之后还会继续调查吗
在实施了逮捕之后,通常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调查工作。逮捕作为一项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手段,其初衷在于防止潜在的犯罪嫌疑人规避侦查、/或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从而形成有效的追责机制。在执行逮捕以后,侦查机构根据司法程序并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对事件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收集、固定并完善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全面揭示事件的所有事实真相。在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有权为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服务。倘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新的证据线索,这些新证据有可能对事件的性质认定及量刑产生重要影响。总而言之,逮捕行为并非意味着侦查工作的结束,而仅仅是为了更加高效地推动刑事诉讼程序的进展,确保司法公正得到充分保障。
正常情况下,嫌疑犯被拘捕后仍然存在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可能性,然而此过程较为困难。此类转变主要是基于案情的具体特性,例如嫌犯的健康状况、现场的物证情况等等。若出现新的证据证明嫌犯的社会危害程度有所减轻,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其回家照料家人等,那么便有可能将强制措施从拘留改为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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