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若将妨碍公务罪称为“袭警罪”,审判时需考量:行为人是否使用暴力或威胁干扰警察执法,暴力程度及其影响,是否使用危险器具如枪支、刀具,或驾车撞击等攻击方式。仅阻挠而非暴力威胁不构成袭警罪。若确有暴力威胁,特别是严重威胁警察人身安全,可能面临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具体刑期由法院根据案件细节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对象
该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目标,具体而言便是那些依法正在履行职责的各级国家机关中的工作人员。另外,若仅有妨碍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某项活动的情节,或者虽然涉及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然而他们并未在为职务活动服务,抑或是其所参与的活动并非在合法且恰当地执行职务工作领域之内,均无法归入本罪的范畴。对于这类犯罪行为来说,真正具有侵蚀力的性质特征,首先要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已取得行动进展且执行职务尚未结束;其次则需明确这种行动必须是受法令影响的、非逾越职权范围的活动。
广义上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活动不仅仅局限于在国家机关日常办公时间与场所内执行的公务义务,同样涵盖了依据特定指令在其他地点所展开的公务活动。例如我们看到的公安干警,无论是在何时何地抓获正在从事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都应该被理解成他们按照法律规定执行职务的过程。然而,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超出了自身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侵犯国家和公众利益时,如果这种妨碍行为遭到了他人的抵抗,就不能认为这构成了妨害公务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妨害公务罪辱骂警察罪怎么判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实施包括暴力以及胁迫在内的手段来阻挠国家机构工作人员行使其正常职责的行为,将被视为妨害公务罪。在此前提下,如果辱骂警察的事件情节较为恶劣的话,同样也有可能达到妨害公务罪的范畴。然而,关于这类犯罪的实际量刑单位,通常都介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这几个范围内,或者是处以相应的罚金。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将会因诸多因素而有所不同,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犯罪的详情、犯罪手段的残忍程度、犯罪所带来的后果,以及犯罪者的主观恶意程度、是否有悔过之意等等。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妨害公务罪的判定以及量刑标准都会采取极为严谨的态度,严格遵守法定罪行原则,以期实现公正与合理的审判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将妨害公务罪改为袭警罪,那么判决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或威胁的方法袭击了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
2.暴力或威胁的程度以及造成的后果;
3.是否使用了枪支、管制刀具或其他危险工具;
4.是否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攻击警察。
如果行为人只是普通地阻碍了警察执行职务,并没有使用暴力或威胁,那么可能不构成袭警罪。但如果行为人确实使用了暴力或威胁,特别是如果这些行为严重危及到了警察的人身安全,那么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的刑期需要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包括行为人的犯罪动机、犯罪手段、犯罪后果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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