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男方的欠债是双方要还的吗
关于离婚后男方所负之债是否须由夫妇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这主要取决于实际情况的判定。
如若男方负负债项乃是为了维持婚姻期间的共同生活开支、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源于夫妇双方达成共识的行为,那么可以理解为此种负债即成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妇双方倾力共担。
然而,倘若男方背负的债务系其个人在日常家庭开销之外额外负担,并且债权人无法提供证据证实该债务被用于夫妇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源于夫妇双方达成的共识,那么此类债务便可视为男方的个人债务,应由男方独自承担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男方的信用卡属于双方账务吗
在离婚案件中,男方所持有的信用卡债务是否应被认定为双方的共同债务,需依据具体情形进行严谨分析与评估。若此笔信用卡消费确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共同参与生产经营行为抑或是出于夫妻双方共同之意向而产生,那么便应当视其为夫妻共同债务。例如,用于赡养家庭日常生活常规开销、共同购置房产及车辆等等。然而,如若信用卡消费并非源于男方个人进行的合法活动,而是针对赌博、吸毒等非法行为,或者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所负担的债务,并且债权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那么这部分债务便应当被视为男方的个人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离婚男方的抚养费怎么判
夫妻离婚时,男方抚养费依孩子需求、双方经济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定。稳定收入者,支付为月收入的20%-30%,多子女可适当提高至不超50%。无固定收入者,参考年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按比例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后男方债务是否共担,视情况而定。若债务用于婚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双方共识,则为共同债务,需双方共担。反之,若为个人额外负担且未用于共同目的,则属个人债务,由男方单独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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