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他人名义借贷可能违法犯罪。借名贷款是实际借款人因正规渠道贷不到款而用他人名向信贷机构融资。特定情况下,若行为人欺诈银行等金融机构获贷,致重大经济损失或有严重情节,就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这种行为存在法律风险,应避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借名贷款是否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
借名贷款非直接违法发放贷款罪,但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明知违规仍发放,可触犯此罪。《刑法》规定:违规发放贷款,金额巨大或致重大损失,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加一至十万罚金;金额特别巨大或损失特重,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二至二十万罚金。向关联人违规贷款,从重处罚。单位犯罪,罚金加责任人刑罚。法律裁定需综合案件事实与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三、借朋友的钱没写借条怎么办
在此情形下,倘若当事人并无书面欠条加以证明其向他人借贷之事实,但尚有其他相关证据可供采信,譬如银行转账记录,目击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如此,此类证据皆可视为诉讼过程中有力的呈堂证供。而于证据类别上,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当事人之陈述;
(2)各类书面凭证;
(3)实物证据;
(4)音像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司法鉴定意见以及(8)现场勘查笔录等等。若当事人能充分举证以证实其曾向某人借贷之客观事实,法院则可视实际情况采纳上述证据,并根据其所证明内容作出相应裁断。因此,即便欠缺书面借款协议,但若能通过其他途径有效证明存在借贷关系之事实,便可依法依规启动诉讼程序予以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借名贷款可能构成犯罪行为。借名贷款是指实际用款人因各种原因不能通过正常程序在信贷机构获得贷款,从而采取借他人名义在信贷机构获取贷款。
在某些情况下,借名贷款可能涉及骗取贷款罪。如果行为人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骗取贷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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