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贩毒罪既遂标准是多少
在界定贩毒罪是否成立时,并不以所涉及毒品数量之多寡作为衡量尺度,患者只需有贩卖毒品之实,即可确立贩卖毒品罪的既遂状态。所谓“贩卖毒品”,是指行为人明知其所售卖的物品为毒品,却仍进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的行为。贩卖毒品的方式可谓五花八门,无论采取何种手段,只要贩卖毒品的行为已然发生,便可视为贩卖毒品罪的既遂形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二、贩毒罪具体要件有几个
贩卖毒品罪的法律构成要素主要包含如下五个方面:
首先,行为主体必须为一般主体,既要求犯罪分子必须达到年满十四岁并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
其次,本罪所侵害的法益主要有两方面,其一是国家对于毒品买卖、携带等相关活动的管理制度,另一则是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再次,本罪在主观心态上须体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明知晓贩卖的是毒品,却仍以此来获得谋取利益;紧接着,本罪在客观环节的表现形式便是非法出卖毒品这一行为;
最后,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贩卖毒品的数量是衡量罪行轻重的关键因素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三、贩毒罪具体要件有哪些
对于贩毒罪,其包含的具体要件分布于各个方面,如主体、主观要件以及客观要件等。
首先是犯罪主体,此类犯罪的实施者通常具备普通人群的身份特性;
其次是主观因素上,贩毒者必须存在明确的故意心态;
最后在客观层面上,贩毒罪主要表现为非法贩卖、运输以及制造毒品的行为。而这一切的行为,都是以侵犯国家对毒品的严格管控制度以及危害广大民众的生命健康权益作为其客体。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相关规定,贩卖、运输以及制造毒品的行为,不论数量多少,均应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条法规详细地阐述了贩毒罪的具体构成要素以及相应的惩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贩毒罪的既遂不以数量多少为标准,只要实施了贩卖毒品的行为,即构成贩卖毒品罪既遂。
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贩卖毒品的行为多种多样,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只要贩卖毒品的行为已经实施,就构成贩卖毒品罪的既遂。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