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结案周期不确定,受多因素影响。简易程序立案起三个月内要结案,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一月。普通程序立案起六个月内审判,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再延长六个月,还需延期要报上级法院批准。若案件法律问题复杂、证据收集难、有鉴定申请等,结案周期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
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
二、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权所在地怎么确定
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权确定:有借款合同约定且合法,依约定确定;无书面或口头约定,由被告居住地或合同义务实际履行地法院审理。“合同义务实际履行地”可理解为“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若出借人因借款人未还款起诉,出借人所在地可视为实际履行地。这些原则是确定管辖权的重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不出庭会怎么样处理
民间借贷纠纷审理中,若被诉方未到庭,法院会依原告证据和陈述审判并作出判决,这对被诉方不利,因其不能对原告主张和证据质疑。经法庭全面审阅证据后,若法官认定原告证据能充分证明借贷关系和还款义务,法院可能采纳原告请求作出有利其的判决。总之,被诉方不到庭会处于劣势,可能导致对其不利的判决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立案后的结案时间会因多种因素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但是,如果案件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证据收集困难或者当事人申请鉴定等情况,结案时间可能会相应延长。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