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存续期间内任何一方所产生之负债,若欲提起诉讼,当事人务必要明确所涉债务之性质及所提供之相应证据。首当其冲者,便是需判断该笔债务究竟属于夫妇之间的共同债务抑或仅仅属于其中某一方的个人债务。若为后者,则另一方完全不须承担任何偿还的法律责任。在诉诸法庭之时,必须撰写详细的起诉状,就原告与被告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进行明确陈述。
此外,还需搜集并整理好所有相关证据,例如债务产生的原始凭证、借款合同、银行转账记录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期间一方产生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过渡期一方新增债务,应根据债务性质和实际情况处理。若为夫妻共同生活或共识所负,通常视为共同债务。否则,若能证明债务为个人行为,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目的,应视为个人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离婚期间一方欠债怎么办
当婚姻关系处在解除阶段时,若有一方背负了债务,我们必须辨别清楚这笔债务的具体性质。若是这笔债务源于夫妇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妇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的,那么它往往会被视为夫妇共同债务,双方都需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然而,如果这笔债务是由一方以其个人名义承担,且数额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同时债权方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此债务用于夫妇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妇双方共同意愿的,那么这笔债务将被判定为个人债务,仅由负债一方独自承担偿还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婚姻期间负债诉讼,当事人需界定债务性质,判断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偿还责任。起诉时,撰写详尽起诉状,并提供证据,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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