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设赌场罪二退要多久开庭
关于涉嫌开设赌场罪的案件,在经历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之后,具体的开庭日期并无统一的准则可供遵循。此决定受到多个变量的影响,如案件的错综复杂性、补充侦查取得的成果以及法院的繁忙日程等等。通常来讲,当检察院对某案进行第二轮退回补充侦查后,将该案再次提交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环节,此时检察机关需重新核算审核起诉的期限。若经检察机关判定证实在案证据确凿充分,便会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法院在收到公诉请求后,将会按照程序安排开庭日期。
然而,从启动公诉到实际开庭,整个流程可能需要数个月乃至更长的时限才能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开设赌场罪和赌博罪会一起判罚吗
关于开设赌场罪与赌博罪是否应当并罚的问题,答案往往并非绝因为它们所涉及的范围以及具体的法律规定有所差异。开设赌场罪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罪行,它涉及为赌博活动提供相应的场所、设定赌博模式、提供赌博用具等相关配套服务的行为;而赌博罪则主要是指那些以营利为直接或间接动机,组织或者参与群体性赌博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甚至可以被视为一种职业。在实践中,绝大多数情况下,个人所从事的特定行为只会构成其中某一个罪名,而非同时处理这两类罪行。
然而,如果一个个体既实施了开设赌场的行为,也存在着参与赌博的事实,并且这两大类行为在法律层面上各自独立地构成犯罪的话,那么他们可能就需要单独接受各自对应的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开设赌场罪属公诉案吗
设置赌博场所的罪行属于公开审理的刑事案件类别。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危害到广大公众的切身利益。在这类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通常由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代表,依法提起公诉,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所谓公开审理的刑事案件,即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案件。针对设置赌博场所的罪行,检察机关将依据公安机关所收集的证据材料,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决定是否启动公诉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涉嫌开设赌场案,经两次补充侦查后,开庭日期不固定,受案情复杂、侦查成果、法院日程等影响。第二轮补充侦查后,案件重回检察环节审核,证据确凿则提起公诉。法院收案后依程序排期,从公诉到开庭或需数月乃至更久。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