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诈骗罪成立

最新修订 | 2024-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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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认定诈骗犯罪得留意这些关键地方:一是行为人得搞些假的事儿或者把真相藏起来;二是得让别人搞错了想法;三是别人得因为这错误想法把财产给处理了;四是行为人得偷偷把财产占为己有。要是这几个环节都符合了,那就能认定是诈骗犯罪啦。
如何判断诈骗罪成立

一、如何判断诈骗罪成立

认定诈骗犯罪构成时,通常须具备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首先是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换言之,即具备主观上预谋从被害者那里获取财物后并未打算予以归还的不良意图;

其次是行为人实施了欺骗行为,此类欺骗可能涉及到虚构事实或掩盖真相等手段,使被害人陷入误解之中。

第三个要素则是由于受到行为人的欺瞒,被害人误以为真从而决定处分其财产,在此过程中,被害人因受行为人欺骗影响,被迫作出将自己的财产转交行为人或允许行为人对其进行取得财产的决策。

最后一点便是行为人成功获得了财产,同时致使被害人承受财产损失这样一种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如何判断诈骗罪的金额

诈骗罪的犯罪金额判定过程主要依据涉案物品价格的高低进行裁定。通常情况下,诈骗公共或私人财产价值达到人民币3000元至1万元及以上、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及以上以及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的案件,应当依法定性为中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所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在实际的司法操作中,对于诈骗金额的认定,需要全面权衡各种因素,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被害者的陈述、目击证人的证词、银行转账记录、交易凭证等相关证据

此外,对于多次实施诈骗行为且未经处理的情况,其诈骗金额将予以累计计算。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三、如何判断诈骗罪和侵占罪

在刑法中,诈骗罪指以欺诈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如捏造项目诱骗投资。侵占罪则是非法占有他人代管的财物或遗失物,如拾得贵重物品不归还。诈骗重在欺诈导致误解,侵占则是不归还已合法持有的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认定诈骗犯罪构成需关注以下关键环节:一、行为人实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二、使他人产生错误认识;三、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四、行为人非法占有财产。以上环节均满足,则构成诈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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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人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欺诈行为的对方只要求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行为人以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提供虚假的陈述、提出虚伪的证据,使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从而获得财产的行为,称为诉讼欺诈,成立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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