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束婚姻关系之后,父母仍然有权利以及义务共同承担对子女的抚养责任。这种形式的联合抚养不仅能够确保孩子仍旧能够尽情地沐浴在来自于双亲的关爱与支持之中,同时也有助于促进孩子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前提是家长们能够就抚养事宜的各项细节问题进行充分且深入的协商并达成共识,例如孩子日常生活的妥善安排、教育决策的制定等等。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实行联合抚养的过程中,父母双方必须始终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作状态,以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最大化的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了可以不让他来看孩子吗
离异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未成年子女的法定权利,另一方有配合义务。直接拒绝探视违法且不利孩子成长。若对方探视可能有害子女身心,可向法院申请暂停,但需完备确凿的举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离婚了债务如何偿还
离婚时债务偿还依债务性质和实际情况。夫妻存续期间共有债务由双方共担,如双方亲自签署、一方追认、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计所负债务。但存续期间一方超出家庭日常所需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不算共同债务,由责任人用个人财产独自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离婚后,父母仍有权有责共同抚养子女。联合抚养保障孩子享受双亲关爱,促进全面发展,需双方就抚养细节如生活安排、教育决策等深入协商。实施过程中,保持良好沟通与合作,确保孩子权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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