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国家安全和恐怖活动及非法拘禁、绑架等暴力犯罪案件中,若告知家属会影响侦查,公安机关可暂缓通知。有碍侦查因素消除后,需立即告知家属。若不利因素消除或不再制约侦查,也须及时通知涉案人员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被拘留了还没立案怎么办
在拘留期间,若尚未立案该如何处理
在收到书面形式的不予立案通知书之后,相关人员可以尝试向作出该决定的公安机关提交复议申请,若对此复议结果仍然持有异议,则可进一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进行复核审查。
另外,还可向检察院的侦查监督部门提出立案监督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三、被拘留了还要给对方赔钱吗
当某人遭到拘留时,通常仍然需要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这是因为,赔偿乃是民法领域所强调的法律责任之承担方式。即便是已经为违法行径付出了刑事或行政责任,也并不意味着民事责任便可随之豁免。因此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倘若因违法行为致使受害人蒙受经济上的损失,除了依法对其进行行政乃至刑事惩处之外,还需依据实际情况判定是否应当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被拘留后不告诉家属的情况一般包括:犯罪嫌疑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在这些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暂时不通知家属,但应当在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