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可以要求补偿吗
在正式签署离婚协议书之时,当事人享有向对方申请补偿的权力。特别是若夫妻一方在此前的婚姻生活中承担了更多的责任与义务,例如承担起子女抚育以及照顾家庭长辈的责任,甚至是为了支持伴侣更好地投入工作而提供必要帮助等等,那么在离婚之际,他们自然拥有这样的权益去索求补偿。
然而,关于补偿金额及支付方式的具体内容,则需由双方共同商议并达成共识。
如若双方无法就此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便可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方案,交由法院进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协议离婚可以追溯赔偿吗
在签署协议离婚之后,存在着在特殊情形下寻求追偿的可能性。例如,若在离婚过程中,其中一方故意隐匿、转移、变卖、毁灭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或者恶意虚构债务以图占据另一方应得的财产份那么在受到侵害一方发现并证实这种行为后,便有权利在适当时候寻求追偿。
然而,如相关协议对于财产分割及其他事宜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并且双方自愿达成共识,通常情况下不太可能轻松地申请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协议离婚可以起诉吗
在双方通过协议形式解除婚姻关系后,在某些特定的背景环境下仍然具有提起诉讼的可能性。例如,倘若离婚协议书中所涉及的财产分配方案涉及欺诈、逼迫或其他不当行为,亦或是某一方未能按照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那么另一方便有权递交诉状至法院寻求解决之道。
此外,若在解除婚姻关系后发现仍有未曾进行分割的夫妻共有财产,同样具备提起诉讼以请求对该部分财产进行合理划分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协议签署时,当事人可向对方申请补偿,特别是承担更多责任如子女抚养、家庭照顾及支持伴侣工作者。补偿金额及方式需双方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由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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