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通常需预付案件受理费。若面临财务困境,可申请延期支付、减免或免除诉讼费。在债务纠纷案中,原则上债务人应承担诉讼费,但特殊情况下可申请调整。债权人虽先行垫付,但最终费用分配将视判决结果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二、欠债不还诉讼时效是几年
欠款未还诉讼时效为三年,期间内债权方可起诉。超期债务方可抗辩。但时效内有中断或中止情形会重新计算或暂停,如债权人宣示权益获债务方同意履行,会导致时效中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欠债不还诉讼时效多长
对未能履行债务偿还责任的纠纷案件来说,其法定诉讼有效期通常设定为三年时间。在此期限之内,作为债权人的您有权选择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欠款方对未偿债务进行清偿。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若在诉讼有效期间内,债权人对欠款方发出催收通知或达成还款协议等维权行为,则此时效将被中止,且从中止之日以及相关程序结束之时开始,诉讼有效期将会重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时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如果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可以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因此,在欠债不还的诉讼中,债务人作为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除非有特殊情况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原告(债权人)在提起诉讼时,需要预交诉讼费用,但最终诉讼费用的承担可能会根据案件结果和法院判决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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