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期限满一年后,公安机关将会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决定。若案件已获得全面调查,且证据确凿充足,公安机关则会将此案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与提起公诉。反之,若是证据有所欠缺,难以确定犯罪事实,公安机关有可能撤回该案。此外,如若尚需进一步展开侦查工作,公安机关便会对相关强制措施进行调整或解除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几个
在刑事案件中,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被告人可能被判较轻刑罚,如管制、拘役或附加刑;或有期徒刑以上,但取保不致社会风险;或患有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孕产哺乳,且取保无社会危险性;或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结,为确保诉讼程序,可申请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刑事案件取保的条件和流程是怎样的
在刑案处理中,若嫌疑人犯罪轻、可能判轻刑或附加刑,或取保无社会危害,或为病患、孕妇、哺乳期妇女,或案件未决且被羁押,均可申请取保候审。申请由嫌疑人或其代理人提出,办案机关三日内答复,批准后需提供保证人或缴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一年到期后,公安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处理。如果案件已经侦查终结,证据确实充分,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证据不足,无法认定犯罪事实,可能会撤销案件。如果仍需要继续侦查,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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