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起诉讼之时,须具备明确的被告对象。若欠款逾期未偿还之人姓名以及其身份证号均未能获取,这将有可能对被告身份的确立带来一定困难。在此情况下,我们可尝试通过其他途径来确定被告的真实身份,如债务人所提供的其他有效身份证明、通讯联络方式、实际居住地址等等,以便于进行后续的诉讼程序。若是仍然无法准确识别出被告的身份,那么可能需借助其他法律手段或补充相关证据以求解决问题。倘若实在无法确定被告的具体身份,则可能需要重新审视该案件是否满足起诉的基本要求,亦或是是否需要采取其他法律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二、欠债不还不接电话怎么办
若遇债务人欠款未予归还且拒接电话,债权人可依法寻求人民法院协助,发起诉讼程序,请求债务人偿还相关债务。对于债权人而言,可递交具有明确诉讼请求的起诉状,如若在起诉状的起草过程中遇到实际困难,亦可选择口头方式进行诉讼申报,人民法院会对此类申报事项予以准确记录,同时向债务人等相关方作出明确告知。一经法院作出具有约束力的判决或者调解书,要求债务人按照规定履行还款义务,而债务人却仍旧拒绝履行相关责任时,此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将会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以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总的来说,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债务人欠款未还这样的问题,这其中就包括积极地行使自己的诉权,以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欠债不还不能打官司怎么办
在提起诉讼时,需满足诸多必要条件,如原告须与案件具备直接利益关系;诉讼对象应界定清晰,为明确的被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需详尽客观;以及尤为关键的,此类诉讼须属于人民法院有权受理并享有管辖权的范围之内。若在欠债不还的纠纷中,债权人作为原告与债务人(被告)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且债权人拥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即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和事实理由(即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同时该案件又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畴,那么在此种情形下,债权人便可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然而,若债权人自认其已满足上述所有起诉条件,而人民法院却以各种原因拒绝接受其诉讼申请,债权人则可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法律条文,向具有适当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再次提出诉讼申请。倘若债权人对于人民法院的拒绝受理决定持有异议,他们有权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上诉。因此,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债权人完全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途径来解决欠债不还的问题,除非存在其他法律规定或特殊情况导致其无法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需明确被告,若无法获取欠款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可尝试其他途径确认身份,如有效证件、联系方式、住址等。若仍无法识别,需补充证据或采取其他法律手段。若身份无法确定,需审视案件起诉条件或采取其他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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