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夫妻一方单独债务不能直接扣押另一方共有财产。若明确是个人债务,只能执行债务人生前个人财产。但特殊情况下,若能确定债务人在共同财产中份额,该份额可被执行。如夫妻一方未经同意自筹资金商业运营,收益未用于家庭,其债务就可这样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夫妻双方以房子作为抵押物进行贷款活动之后,若不幸面临离婚的境地,关于债务的承担问题,则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倘若这笔贷款主要用于夫妻二人的日常生活开支、共同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抑或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而产生,那么通常情况下,它将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之后,理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然而,如果存在确凿的证据表明,这笔贷款仅仅用于其中一方的个人事务,并且另一方对此毫不知情,甚至没有从中获得任何利益,那么这种情况下,这笔贷款很可能会被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借款人独自承担偿还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夫妻抵押房子贷款离婚后怎么办
在夫妇以房产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之后选择离婚的情况之下,首要解决的问题是明确该房产所有权的所属及其所附带的银行贷款债务的承担方式。若双方当事人能就此达成共识,则可依照协商结果进行处理;若协商无果,法院通常会依据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例如双方的经济能力、对房产的贡献程度、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等等。一般而言,若房产被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那么尚未偿还完毕的贷款亦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负担,并根据各自的比例分享房产价值。倘若房产最终归属于某一方,那么取得房产的一方需继续承担剩余贷款,同时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单方面债务原则上不能直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债务明确为个人债务,只能执行债务人的个人财产。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债务人的份额能够清晰划分,那么可以执行这部分份额。比如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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