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同借款人可以追偿吗
在联名贷款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共同借款人有权利在其已经全额偿还相关款项之后,依法向其他联名贷款人提出追偿申请。对于此种情形,若某个共同借款人在合规的基础上自愿承担了本应由其他共同借款人承担的部分或全部债务责任,那么该等共同借款人将有资格向其他未完全履行义务的共同借款人主张相应的权利与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二、共同借款人需要还钱吗
共同借款人理应承担债务偿还之责。在涉及共同借款的情况下,所有的共同借款人对该笔债务负有完全清偿的法律义务。这就意味着,债权人对于这笔共同借款所产生的全部权益,都拥有向任意一位或者所有共同借款人进行主张的权力。举个例子来说明,假如两位共同借款人共同借入了10万元的款项,那么债权人便有权要求其中任何一位借款人全额偿还这笔总额为10万元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三、共同借款人需要承担全部欠款吗
共同借款人是否需全责偿还逾期欠款,取决于借款协议条款及法律法规。未明确分担还款责任时,各共同借款人通常需共同承担全额剩余欠款的清偿义务。债权人可向任一共同借款人追索全部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在联名贷款合同履行中,全额偿还的共同借款人有权向其他借款人追偿。若某借款人自愿承担其他借款人应负的债务,该借款人可向未完全履行义务者主张权利与赔偿。这一规定确保了合同履行的公平与效率,保障了共同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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