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离婚孩子抚养费一定要给吗女方不给
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没有亲自负责照顾孩子的那一方原则上应该承担起必要的抚育费用。此举主要是为了确保子女能够得到良好的生活环境及全面发展的条件。倘若妇女拒绝支付抚养费用,如此行为既违反了现行的法律法规,同时也是对自己担负着的义务的一种忽视。生育养育子女本就是父母的法定责任与义务,不可任意推脱或规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双方离婚孩子判给女方女方不抚养怎么办
在离婚过程中,若子女被判决由女方承担抚养责任,然而女方却未能尽到相应的抚养义务,那么这种行为无疑是严重违约行为。针对这种情况,男方应首先采取和解策略,积极地通过与女方进行沟通协商来解决抚养问题。倘若经过努力仍无法达成共识,男方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变更抚养权。因为抚养未成年人乃是父母的法律强制性义务,女方无理拒绝承担此项职责是非法且不道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双方离婚孩子判给女方男方父母有探视权吗
通常情况下,男方家长并无直接参与子女监护的权利,这是由于在孩子被判定为由女方进行抚养之后,女方便依法获得了直接抚养孩子的权益以及相应的责任承担权限;而在此过程之中男方则依法享有的只是对孩子的探望权益而已。然而,在具体执行的过程当中,若得到女方的同意,男方的父母也可以在女方同意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之下行使他们的探望权利,以此来实现与孙子或孙女的亲情交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双方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原则上需要支付抚养费。这是基于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成长所需。如果女方拒绝支付抚养费,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能随意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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