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护权撤销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当监护权取消后,未获监护权的一方可能需承担更多养育责任,影响被监护人的生活与教育。为确保其权益,可能需重新选定监护人。同时,原监护人可能丧失部分与被监护人相关的权利,如财产管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二、监护权撤销之诉流程是怎样的
撤销监护权,需其他有监护资质者、社区或村委会等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法院评估受理后通知被告,审理中调查事实证据,倾听各方意见,最终依据信息依法裁决是否撤销监护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三、监护权撤销后的恢复期是多久
对监护权之撤销所引发之恢复期限,并无确定之法定期限。在做出恢复监护权之决定时,须全面审慎考量诸多因素,如被撤销监护权之人的行为纠正状况以及这一变动可能会对未成年受监护人带来何种影响等。若的确存在撤销错误的情形,且由原当事人再次担任监护人不致对未成年受监护人产生任何负面影响,经过适宜的个人或组织提出申请,法院可依据具体情况考虑为其恢复监护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八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
监护权被撤销后,未获监护权的一方可能需要承担更多的抚养义务。被监护人的生活和教育等方面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可能需要重新指定监护人来保障其权益。同时,原监护人可能会失去与被监护人相关的一些权利,如财产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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