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侵犯财产类诈骗犯罪的立案基准点设定在人民币三千元以上。在此类犯罪中,被告人通过直接接触受害者的方式来实施欺诈行径,以便获取非法利益。这种类型的诈骗犯罪主要盛行于街头环境之中;另一方面,非接触式诈骗则是指被告人利用电信、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不直接与受害者进行面对面交流的情况下,实现诈骗目的。这一类型的诈骗犯罪中,最为常见的包括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等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接触性诈骗判多少年
接触性诈骗的刑罚程度是怎样的
故意诈骗他人公私财物,涉案价值较大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单独判处罚款;倘若涉案金额惊人,或者存在其他严重犯罪行为,将被判处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而当涉案价值极度庞大或者存在其他极为恶劣之情况时,则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时罚款或没收被告人全部财产作为刑事处分结果。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三、接触性诈骗立案标准
接触性诈骗罪的立案判定标准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于涉及到接触性诈骗的案件,其立案的具体标准在于涉案金额必须超过人民币叁仟元整。所谓“接触性诈骗”,即是指犯罪嫌疑人利用直接接触受害者的场合和机会来进行诈骗活动,这是这类诈骗犯罪的主要形式,其中最为显著的是街头诈骗行为。
然而,“非接触性诈骗”则是指犯罪嫌疑人借助于电信、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在无需与受害者面对面接触的情况下实施诈骗行为,此类诈骗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电信诈骗以及网络诈骗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规定,侵犯财产诈骗犯罪立案基准为三千元以上。街头常见直接接触式诈骗,非接触式则利用电信、互联网等手段,无需面对面交流,如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以实现非法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