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强制猥亵罪的连带诉讼期已过,便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然而,这并不代表在法律层面上将其视为无罪。连带诉讼期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时限。若超过此期限,除非存在法定的特殊情形,否则一般不再进行追诉。在连带诉讼期内,倘若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则不受连带诉讼期的限制。关于强制猥亵罪,若法定最高刑罚为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则连带诉讼期为十年;若法定最高刑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则连带诉讼期为十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强制猥亵罪怎么判
凡以暴力、恐吓或其他手段进行强制猥亵他人或侮辱女性者,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指控。
若此类犯罪行为涉及到集体性行为或发生在公开场合,或者伴随其他严重恶行,则量刑标准将升至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强制猥亵罪获得家属谅解怎么判
对于实施强制猥亵行为的罪犯,若其罪行得到了亲属的谅解,在量刑环节确实可能影响最终审判结果。然而,具体的判决仍然需要全面权衡各种相关因素。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制猥亵他人或侮辱妇女者,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在此过程中,亲属的谅解无疑是一个重要的酌定量刑情节,法院在裁决时将会充分考虑这一点。然而,判决结果还会受到犯罪的实际情况、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除此之外,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存在自首等情节同样会对量刑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关于强制猥亵罪获得亲属谅解后的判决,必须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分析与评估。
强制猥亵罪诉讼时效过后,一般不再追究刑责,但非法律上无罪。此期限限定了追责时效,过期除非特殊情形不再追诉。嫌疑人逃避侦查审判则不受此限。刑期五年以上十年下,时效十年;十年以上,时效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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