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抚养权怎么办
申请改变子女抚养权需具备充分且有力的理由以及相应证据。在通常情况下,若与未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父母一方存在对子女身心造成严重伤害的恶劣情形,例如实施虐待儿童、触犯法律法规、身患重疾导致无法承担起对子女的照料责任等等,或者当子女达到法定年龄八岁以上,明确表示希望跟随另一方共同生活,并且该方亦具有抚养能力时,法院才有可能批准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此外,倘若原抚养方的经济状况出现重大变动,以至于无法满足子女的基本生活及教育所需,同样有可能成为变更抚养权的重要因素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变更抚养权要收集哪些证据
在实践中,为了成功变更抚养权,需要提供以下关键性的证据证明:
首先,对于对方的收入和工作变动情况,应提交相关的证明资料进行证实;
其次,需要出具能够证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文件,亦或是通过访问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以确认其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
最后,还需要提供对方长期存在不良嗜好的证明,或者是请求对方出具未能履行抚养责任以及虐待子女等方面的详细说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的明确规定,当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形时,父母任何一方都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由于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因为身体残疾而无法继续承担抚养责任;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或者存在虐待子女的恶劣行为,或者与其共同生活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了负面影响;
(三)已经年满八周岁的子女,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并且该方具备抚养能力;
(四)存在其他合理且正当的理由,需要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三、变更抚养权多长时间立案判决
关于变更抚养权争议事例的立案及其判决时间,其稳定性常常会被诸多客观因素所影响,包括特定的事例情境以及法院的工作负荷与效率等。一般而言,法院将在收到原告递交的诉状之日起计算七天之内,做出决定是否予以立案受理。自事例正式立上案号的那一刻起至最终的裁判宣告之前,采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事例,预期在三个月以内完成审判过程;而对于选用普通程序的事例,通常都能保证在六个月以内完成所有的审判环节。然而,若事例情况复杂且经过上级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间,那么这个时间进度预期就有可能要相应地延后。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影响判决时间的因素繁多,例如原被告双方提供证据的充分性、是否需要启动司法鉴定程序、法院本身的事例受理量等等。无可辩驳的是,无法给出一种绝对确切、齐整划一的时间预估,究竟何时才能尘埃落定,仍需依据各个受理法院的具体工作状况来确定。
申请变更抚养权需有力理由和证据,如父母一方虐待子女、违法或无法履行抚养责任,或子女满8岁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原抚养方经济状况恶化,无法保障子女基本需求,也可能导致抚养权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