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家欠我钱就是不还我该怎么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若对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履行付款义务,身为受害者的你享有选择权,可诉请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依据该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维护其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自你得知自身权利遭受到侵害或者知晓应尽义务之人之日起开始计算;若超过此年限,法院将不予受理,但在特定情形下,法院经审查,也可根据你的申请予以适当延长。因此,你可选择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如若超过诉讼时效期限,你可能需提交相关证据,以申请延长时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人家欠我钱不还给我怎么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的明确规定,若对方违反约定,未能及时履行还款义务,贵方作为受损方享有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法定权利。另据第一百八十八条的细则,当贵方知悉自身权益遭受损害及义务人应承担责任之日起算,贵方可向人民法院寻求对民事权益的司法保护,其诉讼时效期通常设定为三年。然而,如超过此时效期限长达二十年以上,除非存在例外情形,否则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但贵方仍可根据个人需求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延长诉讼时效。因此,贵方完全可以依照《民法典》的相关条款,依法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便成功追讨欠款。若超过诉讼时效期限,贵方可能会失去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欠款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人家欠我钱长期不还怎么办
若他人拖欠您所借款项逾期未归还,您可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进行强制执行。
具体来说,是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债务偿还时间段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或者是自最后一次还款截止日期开始计算,又或者是从法律文书正式生效的那一天开始计算。一旦超过指定的申请执行期限,那么您将有可能无法借助法院的强制执行手段来追讨欠款。因此,当对方出现违约行为且未能及时还款时,您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以维护自身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对方不付款,可诉其违约。依据该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民事权益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超过此期限,法院可能不受理,但经审查可申请适当延长。因此,可选择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在时效内提出诉讼。若超时,需提交证据申请延长。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