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化的抢劫罪有哪些具体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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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抢劫罪就是为了非法占有别人的东西,通过暴力或者威胁之类的手段,强行把别人合法的财产抢走。在我们国家的刑法里,对这种罪行处罚很严,判刑的时候会考虑作案的方式、心里是怎么想的以及造成的危害结果。要是把人弄伤或者弄死了,或者情节特别严重,那就要受到更重的惩罚啦。
转化的抢劫罪有哪些具体规定

一、转化的抢劫罪有哪些具体规定

抢劫罪特指那些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法手段,强行夺取他人合法财产的行为。此种罪行在我国现行刑法体系中受到严惩,其具体裁量标准涵盖了犯罪行为方式、主观意图以及造成的实际危害结果等多方面因素的考虑。例如,若在实施抢劫过程中导致无辜人员伤亡,或者出现其他严重犯罪情节时,将面临更为严峻的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转化的抢劫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转化型抢劫犯罪,简称“转化抢劫罪”,是从盗窃罪欺诈罪抢夺罪等三种基本类型的犯罪中发展而来的一种特殊犯罪形式。这种犯罪形式通常表现为,罪犯在实施盗窃欺诈或抢夺行为之后,为了隐藏所获得的赃物、抵抗逮捕或者销毁罪证,而在现场采取暴力手段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要准确地判定是否构成转化型抢劫罪,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关键性的要素:

首先,行为人必须已经实施过盗窃、欺诈或抢夺这三类基本犯罪行为;

其次,在实施这些基本犯罪行为后,必须立即采取暴力手段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这里所说的“当场”,通常是指实施盗窃、欺诈或抢夺行为的现场环境,以及在被他人追捕的整个过程中所处的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抢劫罪】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转化的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包含哪些

转化型抢劫罪所涉及的犯罪构成要件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行为人需在主观上实施了盗窃、诈骗和抢夺等三类犯罪行为,这些行为均属于该罪名的前提条件,并且通常需要满足特定的数额或者情节要求;

其次,行为人为掩饰、隐藏所得财物、抵抗逮捕或销毁证据等目的,在现场采取了直接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

最后,“当场”这一定义包括了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场所以及被他人追捕的全过程及相关场所。在此基础上,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程度应当足以压制受害者的反抗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抢劫罪】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抢劫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夺取他人合法财产。此罪行在我国刑法中严惩,量刑考虑行为方式、主观意图及危害结果。如致伤亡或严重情节,将面临更严厉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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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的转化犯的具体情形有几种
在法律实践中,认定抢劫罪特征的转化犯主要涉及三种情况:一是持械抢劫,比如枪支、弹药、爆炸物等武器工具;二是先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然后为了隐藏赃物、逃避抓捕或销毁证据,直接使用暴力或威胁使用暴力;三是在集体“打砸抢”活动中,破坏或抢走公私财物,对首要分子按抢劫罪处罚。这些情况都按照抢劫罪的相关规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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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我朋友的孩子因为年少不懂事,触犯了法律,家里都很是担心他,请问盗窃罪转化成了抢劫罪,具体有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这是法律上对转化抢劫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对转化抢劫认定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条件来把握:
   第
一、转化的前提条件是已实施了盗窃行为。
   刑法269条规定的转化抢劫的转化前提如何理解呢?其争议焦点是盗窃的财物是否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理论界、实务界上主要存在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只要先行实施盗窃行为,为窝赃、拒捕、毁证而当场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结合全案又不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都应按刑法第269条定罪,称之为否定论。
   第二种观点认为,刑法第269条的“犯盗窃罪”未有限定财物要达到“数额较大”。如果财物数额虽未达到“较大”,而暴力行为严重的,应适用刑法第269条,但是要排除小偷小摸的行为;如果先行实施小偷小摸的行为,后为窝赃、拒捕、毁证而使用暴力的,不能依照刑法第269条定抢劫罪,应按其实际情况对暴力行为定为故意伤害罪或杀人罪,称之为有限否定论。
   第三种观点认为,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罪”应理解为已构成盗窃罪的行为,即肯定存在数额较大或盗窃次数在3次以上的。
   笔者倾向第一种观点,理由如下:
  
(1)、从立法沿革、立法原意上来理解,“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并不限于盗窃、诈骗、抢夺的犯罪行为,而应理解为有犯盗窃、诈骗、抢夺罪的故意并且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行为。例如《唐律。贼盗》第181条、《大清新刑律》第371条[iv].现代刑法通说认为,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也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抢劫罪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刑事立法没有强调“数额较大”限制。而刑法第269条强调转化的目的条件是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只有暴力相威胁的情节不严重、危害不大的,才符合刑法第13条“但书”规定,不认为是犯罪。这说明财物数额不是转化抢劫的考虑因素。
  
(2)从司法解释来理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988年3月16日在《关于如何适用刑法第153条的批复》中指出:“在司法实践中,有的被告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虽未达到‘数额较大’。但为窝藏赃物、抗拒捕、毁灭罪证而当场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严重的,可按照刑法(指1979年刑法)第153条的规定,依照刑法第151条(现刑法第269条)抢劫罪处罚;如果使用暴力相威胁的情节不严重、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而现行刑法第269条对1979年刑法第153条未有实质性修改,故该司法仍可适用。
  
(3)从世界各国刑事立法情况来理解,对先行实施盗窃的行为,为窝藏赃物、抗拒捕、毁灭罪证而当场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普通认为以抢劫罪论处。例如日本刑法典第238条规定“盗窃犯在窃取财物后为防止财物返还,或者为逃避逮捕或者隐灭罪迹,而实施暴行或者胁迫的,以强盗论。”[]德国刑法典第252条规定“盗窃时当场被人发现,为占有所窃之物,对他人实施暴力或以危害身体、生命相威胁的,以抢劫罪论处。”[vi]瑞士联邦刑法典第140条第2款[vii]、意大利刑法典第628条第2款[viii].
  
(4)、从刑罚均衡原则来理解,转化抢劫不应强调“数额较大”的限制。刑法第269条规定,转化抢劫的构成须同时具备两条件:即行为人在主观上有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在客观上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且目的是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当这两方面条件具备时,也就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这与刑法第263条规定的抢劫罪所侵犯客体无质的区别,既然抢劫罪的构成没有限制“数额较大”,对于转化抢劫也同样适用。这样才能做法制统
一、刑罚均衡。

二、转化的目的条件是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从刑法第269条规定来理解,行为人犯罪目的具有双重性:
(1)、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
(2)、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后者是最主要的、直接的目的。假如行为人在盗窃过程中,不是出于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的目的,而是出于其他目的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则不属于转化抢劫,构成其他罪的,按相应的犯罪处罚。
   第
三、转化的客观条件是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当场”应理解为盗窃的作案现场,如果行为人逃离现场时立刻被人发现而在视线范围内进行紧追的过程,属于现场的延伸,也就视为当场。“使用暴力或暴力相威胁”应理解为行为人对抓捕的人故意实施殴打、伤害等危及他人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行为或立即实施这些行为相威胁。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综上述理论,案例一中被告人林兴欧伙同他人晚间窜入到寺院住持卧室内以使用暴力方法抢劫财物,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属于(入户)抢劫未遂。案例二中被告人曾人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入室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致被害人受伤并劫取财物,根据刑法第263、第269条之规定,其行为已构成(入户)抢劫罪。
前些日子我表哥因为一时糊涂,受别人蛊惑,拿着玩具枪跟人家区抢劫路上行人的钱包,我想知道他这种行为,也就是持玩具枪能否构成转化型抢劫罪,谢谢
[律师回复] 转化型抢劫罪是指犯罪嫌疑人盗窃、诈骗、抢夺达到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犯罪,其将会被按照刑法的规定进行定罪处罚。那么,转化型抢劫罪的条件是什么?我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该条规定在理论上被称之为(转化型抢劫罪) 转化型抢劫罪的构成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
首先,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的犯罪行为
这是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前提条件 行为人如果没有盗窃、诈骗、抢夺的行为为,直接对被害人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强行索取财物的 就可以直接认定为抢劫罪 就不适用刑法的二百六十九条的定罪处罚 转化型抢劫罪的认定必须有盗窃 诈骗抢夺的行为为前提 行为人实施盗窃 诈骗 抢夺的行为 并不必须够成犯罪 也就是说即使没有达到数额较大 不构成盗窃 诈骗 抢夺罪的但为窝藏赃物 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 情节严重的就可以按照抢劫罪论处 但是如果使用当场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 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则不人为是犯罪
其次,行为人必须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
这是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客观条件行为人的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行为必须是“当场”使用 这里的 “当场” 是指行为人在盗窃 诈骗抢夺行为的现场或虽离开现场但尚被追逐的过程中 。行为人在盗窃 诈骗 抢夺的行为中 没有达到目的 未取得财务而被人发现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强取财物的行为就应当人定为转化行抢劫罪 或者 取得财物后被人发现,在逃跑被追逐的过程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也应当人定为转化型抢劫罪,适用刑法的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如果行为人作案以后 在其他的时间地点对被害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 则就不能认定为转化型抢劫罪 也就不能适用刑法的第二百六十九条进行处罚,其行为构成犯罪的应按其他的刑法条款论处
最后,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证据
这是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主观条件 所谓的窝藏赃物 是指为了保护赃物不被追回 ;所谓抗拒抓捕是指港剧公安机关的拘留、逮捕和任何公民的抓捕扭送 ;所谓毁灭证据,是指销毁、消灭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遗留在作案现场的痕迹物品以掩盖自己的罪行 。只要行为人处于上述任何一个目的而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 就具备够成了转化型抢劫罪的主观条件。
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指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这些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劫后,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不应认定为《刑法》269条规定构成转化型抢劫罪 转化型抢劫罪的前提条件是前行为构成盗窃、诈骗、抢夺犯罪,而这三罪的主体《刑法》明文规定必须是已满16周岁,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刑法》第17条规定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等八种罪负刑事责任,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行为人显然不构成转化型抢劫的主体。
行为人必须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的犯罪行为,并且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证据,这就构成了转化型抢劫罪。
如果您表哥实施了我上面所说的三种行为,那么他持玩具枪能否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回答是肯定的,反之则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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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抢劫如何认定什么能转化成抢劫罪
转化抢劫从以下方面认定:1、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的犯罪行为,这是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前提条件。2、行为人必须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这是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客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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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型抢劫与事后抢劫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今天我们来谈一谈转化型抢劫的问题。
《刑法》
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即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所以说,要构成转化型抢劫罪需要满足以下两个层面的条件,

一,行为人犯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财产的犯罪。这里会存在一个问题。侵犯财产的犯罪基本上都是数额犯,比如盗窃以上、诈骗5000以上构成盗窃罪或者诈骗罪。但抢劫罪并没有规定数额标准,只要实施抢劫行为,不管抢到多少钱都会构成抢劫罪。我个人认为,这里所说的盗窃、诈骗、抢夺应该是指行为,而不是必须要构成这个犯罪。因为抢劫罪是侵犯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复杂客体的,在先行为符合了侵犯财产的要件,后行为事后适用暴力符合侵犯人身权的条件,这两个条件满足之后,就是可以构成抢劫罪的。

二,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因为抢劫罪必然是适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使得受害人不敢、不能或不知反抗,因此,暴力胁迫行为是构成抢劫罪的基本要件。
只有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情况下,才可能构成转化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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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型抢劫罪是抢劫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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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今天我们来谈一谈转化型抢劫的问题。 《刑法》 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即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所以说,要构成转化型抢劫罪需要满足以下两个层面的条件, 第一,行为人犯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财产的犯罪。这里会存在一个问题。侵犯财产的犯罪基本上都是数额犯,比如盗窃以上、诈骗5000以上构成盗窃罪或者诈骗罪。但抢劫罪并没有规定数额标准,只要实施抢劫行为,不管抢到多少钱都会构成抢劫罪。我个人认为,这里所说的盗窃、诈骗、抢夺应该是指行为,而不是必须要构成这个犯罪。因为抢劫罪是侵犯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复杂客体的,在先行为符合了侵犯财产的要件,后行为事后适用暴力符合侵犯人身权的条件,这两个条件满足之后,就是可以构成抢劫罪的。 第二,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因为抢劫罪必然是适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使得受害人不敢、不能或不知反抗,因此,暴力胁迫行为是构成抢劫罪的基本要件。 只有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情况下,才可能构成转化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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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型抢劫属于抢劫罪吗
转化型抢劫罪通常发生在共犯进行盗窃、诈骗或抢夺犯罪之后,目的是隐藏赃物、逃避抓捕或销毁犯罪证据。由于先前的犯罪行为,这种行为的性质发生了转化,构成了更严重的抢劫犯罪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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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定抢劫罪的转化犯,抢劫罪的转化犯是怎么定义
[律师回复]
一、抢劫罪如何认定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
1、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立法上没有抢劫的数额和情节的限制性规定。但是依照刑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如强索少量财物,抢吃少量食品等,由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尚不构成抢劫罪。
2、年满14周岁(生日的第二天)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抢劫行为,构成抢劫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这与多数犯罪中,年满16周岁才承担刑事责任不同。
二、抢劫罪的转化犯
1、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以抢劫罪论处。如入室盗窃,正逢主人归家,为抗拒主人抓捕,而将主人打伤,应以抢劫罪论处,而不是定盗窃罪。
2、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抢夺与抢劫最大的区别在于抢夺是趁被害人不备,出其不意将财物抢走,其对被害人不实施暴力、胁迫等侵害人身权利的行为。携带凶器抢夺的,不论行为人是否使用携带的凶器,均以抢劫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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