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到盗窃犯罪行为并被刑事拘留之后,确实存在着未被批准逮捕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受多种复杂因素所影响,包括盗窃案犯涉案金额较小、该案属初次违法、被告人有诚恳地表明自己歉意并承诺改正之行为,同时积极主动地退还赃款,以及获得了受害者的谅解等等。若案件证据尚显不足,那么未被批准逮捕也是有可能发生的。然而,最终是否会被批准逮捕,则需要由检察机关在全面考虑各种相关因素之后作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涉案人因涉嫌盗窃罪被刑拘不等于有案底。刑拘只是诉讼开始,若公安调查后检察机关免诉或法院判无罪,就无需担责也不会有案底。但如后续审判被判有罪判刑,就会有案底,案底指过去违法犯罪行为的记录,这意味着要永远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法院定罪原则】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三、盗窃刑事拘留的标准是多少
认定盗窃行为是否符合刑事拘留的条件,关键在于事涉盗窃的金额、频率、手法以及受害对象等多种因素的综合考量。通常情况下,倘若所涉盗窃的公私财物价值在1000元到3000元人民币以上,抑或存在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等恶劣行径的话,极有可能遭受刑事拘留的严厉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被刑事拘留后,存在不批捕的可能。这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比如盗窃的金额较小、初犯、有悔罪表现、积极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如果案件证据不足,也可能不批捕。但最终是否批捕,由检察机关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