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一方欠的货款需另一方承担吗
夫妻存续期,单方货款债务共担需视情况。若为家庭日常所需,配偶常需负责。但若能证明贷款非用于家庭,而是个人商业等用途,且配偶未参与、未知情、未获益,配偶或可免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会被冻结账户吗
夫妻债务是否冻结对方账户视情况而定。若债务属共同负担,如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共同意愿,配偶账户或遭冻结。但如债务系一方个人责任,如擅自借贷或已明确为个人债,对方账户通常不会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道有义务还吗
婚姻期间,个人名义超日常所需债务,配偶无法定偿还义务。但如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共同意愿,配偶需共担。共同债务应共还,不足部分或已分割财产,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一方所欠的货款是否需要另一方承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该货款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那么通常另一方需要承担。但如果能证明所欠货款并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而是用于个人经营等活动,且另一方不知情或未受益,那么另一方可能无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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