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销赃构成什么犯罪类型
涉及销赃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罪,严重阻碍司法对刑事案件调查和程序开展。明知物品财产非法获取还窝藏等,会被制裁,刑罚有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及罚金,情节严重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销赃后如何争取从轻处罚
销赃后争取从轻处罚可从以下方面努力。首先,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销赃行为,这体现了认罪悔罪态度,是重要的从轻情节。其次,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协助追缴赃物,表明有积极的悔改表现。再者,若能证明自己在销赃过程中作用较小,比如只是受他人指使、参与次数少等,也可作为从轻考量因素。同时,若销赃所得数额未达到巨大标准,也可能在量刑时予以考虑。总之,销赃后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展现出真诚的悔改态度,这样才有机会争取到从轻处罚。
三、销赃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销赃行为在一定情况下可构成共同犯罪。若事前通谋,即各犯罪人在盗窃、抢劫等犯罪实施前就达成销赃的合意,事后实施了销赃行为,那么各犯罪人构成共同犯罪,均需对整个犯罪行为承担责任。
但如果只是事后明知是赃物而予以销售,没有事前通谋的,一般不构成共同犯罪,仅对销赃行为单独定罪处罚。
例如,甲实施盗窃后告知乙其有赃物可出售,乙同意并帮助销售,此时甲乙构成共同犯罪。而若丙在不知是赃物的情况下,经人介绍帮助销售赃物,丙不构成与盗窃等犯罪人的共同犯罪,仅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销赃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销赃行为严重妨害了司法机关对刑事犯罪的追究和正常司法活动的进行。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