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叫我去结案怎么办
在您被批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如果法院或检察院要求您前往参与结案程序,这往往表明您所涉及的案件已经步入了审判环节或者侦查工作已经告一段落。此时此刻,您有义务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共同推进相关流程的完成,这可能包括出席庭审、接受相关讯问或是提交相关证据资料等事项。请务必严格遵守您所承担的取保候审义务,例如始终保持诚实信用的原则,随时待命并及时响应有关部门的召唤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叫家人去办会提前一天告之吗
在公诉案件中,司法机关通常会尽可能提前通知当事人相关程序的进行时间。而所谓的取保候审,就是指公检法部门责令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是缴纳保证金,同时要签署保证书,以此来确保他们不会逃离或者阻挠刑事侦查工作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随传随到,以配合相关调查和起诉。这种强制性的法律手段通常适用于情节相对轻微的犯罪分子,例如不需要遭受拘留或者逮捕,但是对他们的行动自由必须要实行某些限制的犯罪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叫我去派出所报到会问什么
若您受到了取保候审的监管并接到了报到通知,务必要前往相应的公安机关接受问询。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可能会向您提出如下几个关键性的问题:
首先,他们需要确定您近期的行动轨迹和达到之处,唯有如此才能准确判断您是否严格遵循了在取保候审期限内不得擅自离开特定区域的法定义务;
其次,他们还会询问您的联络方式是否有所变化,以便能够保证时刻与您保持顺畅沟通;
此外,他们还会向您了解是否曾与案件中的相关人士产生过任何形式的接触或交流;
最后,他们可能会关心您在取保候审期间的日常生活以及工作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后,如法院或检察院要求参与结案程序,说明案件进入审判或侦查尾声。您需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包括出席庭审、接受讯问、提交证据等。请遵守取保候审义务,保持诚信,随时待命响应召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