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被剥夺监护资格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12-12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监护人若被剥夺监护资格,通常会给被监护人重新安排监护人。被剥夺资格的那一方就不用再对被监护人负责监护啦。新指定的监护人得履行监护的职责,去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并且呀,被剥夺监护资格的一方要是想恢复监护资格,那得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行呢。
监护人被剥夺监护资格怎么办

一、监护人被剥夺监护资格怎么办

在监护人失去监护权力时,一般的处理方式是为被监护者重新选定合适的监护人。此时,原丧失监护资格的一方将不再享有对被监护者的任何监护责任。而新被指定的监护人则有义务负担起监护之责,并全力保障被监护人的各项合法权利不受侵害。当然,对于原先丧失监护资格的一方而言,若希望能够恢复其监护权,必须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特定条件方可进行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八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

二、监护人被撤销监护权后如何安置

监护人被撤销监护权后,通常由民政部门依法进行安置。民政部门会根据被监护人的具体情况,如年龄、身体状况、生活习惯等,选择合适的安置场所,比如儿童福利院、专门的救助机构等。

这些安置场所会为被监护人提供生活照料、教育、医疗等基本保障。同时,民政部门还会持续关注被监护人的权益,定期进行回访和评估,确保被监护人的生活和成长环境稳定、安全。

在安置过程中,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其他亲属或合适的人员愿意承担监护责任,也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变更监护关系。

三、监护人恢复监护资格有哪些条件

监护人恢复监护资格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资格后,确有悔改表现;二是申请恢复监护资格的人具有履行监护职责的能力,包括有监护意愿、具备监护所需的身体条件和经济条件等;三是有利于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能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如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照顾其生活起居等。申请恢复监护资格应向原作出撤销监护资格决定的人民法院提出,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裁定。总之,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是否符合恢复监护资格的条件,以保障被监护人的利益。

如果监护人被剥夺监护资格,通常会为被监护人重新指定监护人。被剥夺监护资格的一方将不再对被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被指定的新监护人应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被剥夺监护资格的一方如果想要恢复监护资格,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3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总结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6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监护人被剥夺监护资格怎么办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6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2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0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8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3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8****23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4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7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6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1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6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1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5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1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8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宿迁180****297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1****224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78****619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剥夺监护人资格
法院可剥夺父母监护权的情形包括: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什么情况可以剥夺监护权?
遗弃、利用未成年等情况下可以剥夺监护权,若是在监护期间对其实施了性侵害的,此时经其他有权担任孩子监护人的主体提出,法院也会剥夺其监护权,由于此时已经触犯刑事法律,故此监护权被剥夺后,还会被判刑。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最近在学习法律,知道可以剥夺监护权我很诧异,所以我想问一下什么情况可以剥夺监护权呢?
[律师回复]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中担任监护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 子女;
(四) 其他近亲属;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以上就是我对剥夺监护权的回答望采纳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6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剥夺监护权的后果是什么?
剥夺监护权的后果是不能再履行自己的监护职责,但对于被剥夺监护权的人也是需要承担孩子每月的抚养费用;对于法院在撤销了当事人监护权之后就应该要指定一人为孩子的监护人,这样才能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被剥夺孩子监护权怎么办?
孩子监护权被剥夺或限制,只能由法院来仲裁或判决,同时,也可以通过与孩子的直接抚养人或监护人协商,看看能否获得谅解,如果不能,还可以通过法院起诉,通过判决来重获对孩子的监护权。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后被限制或者被剥夺监护权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什么是孩子监护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什么是孩子监护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民通意见》21条,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另外,《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这就是说,对于未成年的孩子,父母是他们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监护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父母双方对子女的监护权是平等的,除因死亡、或父母子女关系的依法终止、或监护权被依法剥夺外,任何人不得加以剥夺和限制。所以,无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对孩子有监护权和承担监护人义务。非因法定事由限制或剥夺,父母任何一方都享有孩子监护权。
二、离婚后被剥夺或限制孩子监护权怎么办,如何处理离婚后被剥夺或限制孩子监护权怎么办,如何处理一般来说,孩子监护权无法被剥夺或限制的,只有对孩子拥有监护权的父母一方(或其他人)在由于虐待、遗弃,对未成年孩子犯罪等严重危害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行为时,才会考虑取消(即剥夺)或限制拥有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孩子监护权。具体看看下面的介绍。
1.关于孩子监护权被剥夺或限制的问题,法律有哪些规定针对当前一些父母抛弃、虐待孩子以及其他不履行监护义务的行为,《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所以,在没有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利益的情况下是不会支持他变更监护权的诉求的。同时,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只有在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时,才由该条规定的其他人依序担任监护人。也就是说,在父母之间不发生变更监护人的问题。我国《婚姻法》第29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据此表明,父母对子女抚养、教育、管教、保护的权利义务(教育、管教、保护均为监护内容之一),均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但由于父母离婚,父母双方已不能同时与子女共同生活,父母对子女监护权的行使及其他权利义务如抚养义务的履行方式上会有所变化,父母面临决定子女监护权的归属及行使方式(即子女监护权归属于父母双方行使或一方行使及如何行使)的问题。
2.孩子监护权被剥夺或限制该怎么办,如何处理
什么情况下父母会被剥夺监护权,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可剥夺父母监护权的七种情形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5、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6、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7、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二、关于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其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监护人应当保护被监护人人身方面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监护人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可以合理利用或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当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代理被监护人请求人民给予保护,代为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2、担任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3、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教育被监护的未成年人,使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监护人应当关心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使他们健康成长或维持正常生活,不得虐待和遗弃。
我国法律对此进一步相关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如果因监护人管教不严,致使被监护人实施不法行为造成他人损失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职责的,可以适当减轻其民事责任。监护人在承担赔偿责任时,应首先从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以自己的财产适当承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6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可剥夺监护权吗?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可剥夺监护权,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如果实施家庭暴力的情况之下,需要对于监护人的资格进行撤销,并且按照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来确定最终的指定监护人。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人格确认是对公司人格人格的永久性剥夺吗?
[律师回复] 公司人格否认是指在特定法律关系中,对公司股东滥用公司人格从事各种不正当行为致公司债权人损害的,公司债权人可直接请求股东偿还公司债务,公司有限责任变为股东无限责任。在大陆法系,又称为直索责任,在英美法系称之为“揭开公司面纱”。因此,人格否认实际上是对已丧失人格特征之法人状态的一种揭示和确认,通过剥离徒有人格之名而无人格之实的公司人格,导致隐藏于公司背后股东的凸现,使其承担的责任由有限向无限复归。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与公司人格制度一样,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直索责任是指将法人在法律上之性排除,假设其人格并不存在之情形,法律政策上采纳直索理论乃是为排除法人作为权利主体之不良后果”。然而,人格否认制度绝对不是对股东人格与法人人格相分离之分离原则之否认。相反,它恰恰是对法人人格本质的严格遵守,以维护法人人格为使命。该制度正是与法人人格制度从反正两个方面确保了法人的性,法人责任之性与股东责任之有限性。
其次,该项制度之设立旨在维护债权人利益,科以不正当利用公司人格之股东以负担,从而维护公平和正义。前已有述,股东之有限责任为一附条件之利益,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前提是公司,而公司性则表现为股东让其财产之所有权、经营权予公司,使公司享有所有权和经营权。如果股东未完成依该项条件所承担之不利益,则其不能享受有限责任之利益,否则有悖于此一现代法制之目标。同样,当公司与股东融为一体之时,则公司之债权人实际上是在与股东为交易,而非与主体为交易,如一方主体仅负有限责任,则另一方主体负无限责任,对后者殊为不利。再次,由人格否认而至股东之无限责任是逻辑推理之结果。在公司具性特征情况下,存在这样的公式:具性特征——承认公司之人格——股东之有限责任。如果当该公式第一个要素尚不具备时,则其后的结论无由成立。任何一种制度皆有其存在的合理限度,超过限度范围制度必然要表现为非法或不合理。一方面,我们要正视人格否认制度所宣示的维护公司性之重要功能,另一方面又不能无视其作用限度而放任其无限扩充。事实上,在德国以及其他的西方国家,分离原则即股东与公司人格分离为一般原则,而直接责任为例外。因此,限定人格否认制度适用范围至关重要。只有符合下列情况才能适用人格否认制度:
(一)公司法人已取得人格。这是否认公司人格之前提。若一公司尚未登记成立即未为法律授予其人格,断无否认之可能性。至于公司人格之取得,是否具有合法性,不作要求。一个完全符合法定设立要件从而依法登记的公司可能被否认其人格,即使一个虚假出资骗取法人营业执照之公司,当然应对其人格予以否认。
(二)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用或滥用了公司人格之行为。这种行为是指使法人之性特征丧失之行为。如甲乙母子公司,甲作为母公司对乙进行职能控制,使乙公司完整成为其代理人或传声筒。再如,某实质性一人公司,其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发生混同,难辨彼此。
(三)上述行为造成了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之损害。因为此项制度其目的在于维护债权人之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不在于制裁股东。
(四)滥用公司人格行为与债权人或公共利益损害间具有因果关系。如果受害人不能证明滥用公司人格行为与其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则不能胜诉。
(五)人格否认制度仅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方得适用。因为,公司具有足够资产情况下,债权人因其利益已能获得保障,故无必要要求股东承担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监护人被剥夺监护资格怎么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