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视居住接下来等什么
在监视居住措施结束之后,接下来极有可能会出现以下数种情形。首先,若案情证据确凿且扎实可靠,当事人将有可能面临将案件移交至审查起诉阶段的境地,在此过程中,检察院有权就案情是否足以提起诉讼进行裁量判断。另一方面,若是在监控居住期间查明嫌疑人并无犯罪事实或者情节轻微不宜追责,亦或是监视居住期间已尽而案情仍然扑朔迷离未获清晰解释的情况下,也有可能被解除监控居住,以期恢复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监视居住期满后如何处理
监视居住期满后,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若案件已侦查终结,需要移送审查起诉或审判的,应及时解除监视居住,并办理相关手续。如在监视居住期间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强制措施期限届满的,也应立即解除监视居住。
在解除监视居住时,需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若不符合上述条件,应当及时解除强制措施,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及其家属。
总之,监视居住期满后的处理要依据案件的具体进展和法律规定来确定,以确保司法程序的合法、公正进行。
三、监视居住期间能否申请外出
监视居住期间一般情况下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但有特殊情况,如因就医、出庭作证等,是可以向执行机关申请外出的。执行机关会根据案件情况和申请人的具体事由进行审查判断,若认为申请合理且不会影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可能会批准外出。但需注意,批准外出并不意味着完全自由,仍需遵守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如随时接受监督、及时报告行踪等。总之,在监视居住期间申请外出需谨慎,遵循法定程序和执行机关的要求。
监视居住后,接下来可能会有几种情况。如果案件的证据充分,可能会被移送审查起诉,由检察院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如果在监视居住期间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案件仍未查清,可能会解除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