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在法律上尤其不应被判以缓刑。这一点主要是考量到累犯所展示出的巨大的人身危险性以及可能再次犯罪的倾向。相比较而言,缓刑的执行则主要依赖于犯罪行为的轻微程度、罪犯的诚恳的悔罪表现及不再犯罪的潜在风险等多方面因素。因此,累犯并不满足上述所有的条件,故而不能够被判以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四条
【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二、累犯缓刑的考验期如何计算
累犯不适用缓刑,所以不存在累犯缓刑的考验期计算问题。
一般缓刑的考验期计算: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日期不计入缓刑考验期。
需要注意的是,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在考验期内犯罪分子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可能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三、累犯缓刑的撤销条件有哪些
累犯缓刑的撤销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这里的“新罪”,不论是否同种罪行,均需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二是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即存在漏罪情况。对于这两种情形,只要有其一,就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需要注意的是,累犯本身就表明犯罪人的主观恶性较大、人身危险性较高,缓刑的适用本身就需谨慎,而累犯再犯新罪或有漏罪时,撤销缓刑更符合法律的公正和社会的安全需求。
累犯不适用缓刑。因为累犯表明犯罪人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和再犯罪可能性。缓刑的适用是基于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等因素,而累犯不符合这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