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押人员打掉牙齿怎么处理
在押人员牙齿脱落应如何处理
针对服刑人员遭受狱警暴力侵害的状况,有以下几种处置措施:
首先,可以向同级监察机构或监狱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对于此类事件,监狱内部将根据具体情节作出适当处理。若您在接受教育过程中受到管教民警的伤害,可立即向所在监区的上级领导汇报情况,请求对此展开深入调查并给出相应处理结果。如投诉无果,您亦有权请求驻监检察室介入调查。
其次,若发现看守所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您还可以提出国家赔偿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七条
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罪犯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参加劳动。
第十四条
监狱的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索要、收受、侵占罪犯及其亲属的财物;
(四)侮辱罪犯的人格;
(五)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罪犯;
(六)为谋取私利,利用罪犯提供劳务;
(七)违反规定,私自为罪犯传递信件或者物品;
(八)非法将监管罪犯的职权交予他人行使;
(九)其他违法行为。监狱的人民警察有前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予以行政处分。
二、在押人员自杀后家属如何维权
在押人员自杀后,家属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首先,应及时要求看守所等监管部门提供相关监控录像、调查记录等证据,以了解自杀事件的详细情况。家属可向看守所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诉,要求对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不满,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检察院进行监督和调查。根据《国家赔偿法》,若监管部门存在过错导致在押人员自杀,家属有权申请国家赔偿,赔偿范围包括直接物质损失等。家属需保留好相关证据和材料,如与看守所的沟通记录、医疗证明等,以支持自己的维权主张。
三、在押人员受伤就医如何界定责任
在押人员在监管场所受伤就医,责任界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若因监管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在押人员受伤,如殴打、虐待等,监管方应承担主要责任。若受伤是由于在押人员自身的过错,如自伤、相互斗殴等,在押人员自身需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若监管场所的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且该隐患与在押人员受伤存在因果关系,监管方也应承担一定责任。具体的责任划分需依据详细的调查情况、相关证据以及法律法规来确定。一般来说,会由专门的调查机构进行调查,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责任认定。
在押人员牙齿脱落,若因狱警暴力所致,应首先向监狱或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监狱将依情节处理。如是在教育过程中受伤,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请求深入调查并处理。若投诉无果,可请驻监检察室介入。此外,若看守所监管不力,可申请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