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离婚协议中对于欠款一事无法作详细规定,首要之务便是要弄清楚欠款的性质、负债原因以及具体状况等关键信息。在此情况之下,您可以选择另行寻求合法途径以解决这一债务纠纷。例如,如果欠款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债务,那么在离婚之后,双方当事人可就还款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或者由债权人依法采取法律措施向夫妻双方进行追索。
然而,倘若这笔债务仅为某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理应由该方独自承担还款义务。但是请务必留意,债权人仍然有权利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除非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债务实属个人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欠款离婚协议若写错如何修改与补救
欠款离婚协议若写错,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协议来修改与补救。首先,双方应就错误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明确修改的具体条款和方式。然后,起草补充协议或重新拟定协议,在协议中清晰注明修改之处,并由双方签字确认。若原协议已在婚姻登记机关备案,还需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后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双方解决欠款纠纷的依据。但需注意,修改协议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确保协议内容合法有效。若双方在修改过程中存在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三、欠款离婚协议中哪些话绝对不能写?
在欠款离婚协议中,以下这类话绝对不能写:“一方承担全部欠款,另一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这种表述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免除了另一方的合法债务,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协议可能会被认定无效。
也不能写“欠款由某一方负责,与另一方无关”,离婚协议只能对夫妻内部的财产及债务关系进行约定,不能对抗外部的债权人,若该约定损害了债权人利益,债权人仍可向未承担欠款的一方主张权利。
正确的做法是在协议中明确欠款的具体情况、各方的责任份额等,同时应确保该约定不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有必要,可事先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离婚协议未详尽规定欠款时,应先明确债务性质、原因和详情。若为共同债务,双方可协商还款或由债权人追索;若为个人债务,应由个人承担,但债权人可要求夫妻共同偿还,除非能证明是个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