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决定特定嫌疑人能否获得取保候审权系基于其自身所处的具体情境与状况。
若该嫌疑人的实际情况满足以下任何一种情形,便有机会申请并获得取保候审:首先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能够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是虽然可能被判处罚金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整个社会产生实质性威胁;
再次是如果此人患有严重疾病以至于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者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同样只要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就可以考虑进行这类审批;
最后,若检察院已对犯罪嫌疑人做出羁押决定,但其案件尚未等到最终审判结果,此时也需要参照此条法律规定予以取保候审。
因此,倘若嫌疑人确实满足这些特定情况,同时在申请和执行取保候审时也符合其它要求,例如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等等,那么他便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反之,如果并不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况,那么通常来说,嫌疑人将难以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被告人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
被告人在以下情况可取保候审: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需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人需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限制,有固定住处和收入。保证金数额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起点为一千元。被取保候审人应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
三、被告人能否申请取保候审?
被告人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条件通常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需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材料,由办案机关审查决定是否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嫌疑人如满足特定条件,可申请取保候审。这些条件包括: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附加刑;虽可能被罚金但对社会无实质威胁;患有重病、孕妇或哺乳期妇女,且不危害社会;以及检察院已羁押但未审判的情况。若符合条件且满足其他要求,如提供担保或保证金,可申请取保候审。否则,通常难以获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