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中没有提及的继承人能否继承房产

最新修订 | 202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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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遗嘱若未明确提及某继承人,该继承人通常无法通过遗嘱获遗产房屋产权。但当被继承人无遗嘱或遗嘱失效,且未被提及的继承人符合法定继承要求,就有依法继承房屋产权的可能。比如在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在无遗嘱或遗嘱无效时,他们有权依法继承遗产中的房屋产权。
遗嘱中没有提及的继承人能否继承房产
遗嘱中没有提及的继承人能否继承房产

一、遗嘱中没有提及的继承人能否继承房产

若遗嘱中并无明确提到某一特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通常无法通过遗嘱途径来获得遗产中的房屋产权

然而,当被继承人并未留下任何遗嘱或者遗嘱因故失效时,并且根据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该未被提及的继承人满足法定继承的相关要求,那么他们也同样具备了依法继承遗产中的房屋产权的可能性。

举例来说,在法定继承的情境下,当事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常常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因此在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的前提之下,上述人员均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继承遗产中的房屋产权。

二、遗嘱中没有提及的继承人能否继承财产

通常而言,在遗嘱中并未明确提到的继受人是无权根据遗嘱继承遗产的。

然而,若被继承人并未通过书面遗嘱对其遗留下来的所有资产做一次性的分割处置,那么那些在遗嘱中未能被提及到的法定继承人们则有资格依照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获得剩余资产中的一份。

在此种情形下,法定继承应依循法律所界定的秩序来进行,首先得到考虑和照顾的,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为即配偶、子女及父母;

接下来是第二顺位,他们包括了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三、遗嘱中没有涉及的财产如何分配

遗嘱未涉及的财产一般按法定继承分配。

法定继承顺序如下:

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应相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遗产时可多分。

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遗产时应不分或少分。

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不均等。

当探讨遗嘱中没有提及的继承人能否继承房产这一问题时,还需关注相关的拓展情况。比如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房产通常会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分配,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份额都有明确规定。另外,若遗嘱存在部分无效的情形,比如遗嘱形式不符合法律要求等,那么未提及的继承人可能也会有继承的机会。如果您对法定继承的具体顺序、遗嘱无效的判定标准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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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
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
(1)身份证;
(2)户口簿。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
(1)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
(2)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
(3)身份证(若有)。
2、所有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继承人为第二顺序的还应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身份证件(证件要求如1)
3、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死亡证明应由县级以上医院或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区的卫生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安分局出具)
4、如继承人中有人死亡的,也应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证件要求如3)
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证;
如离婚的,提供
(1)民政局登记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
(2)《民事调解书》或
(3)《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书。
如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
如未再婚的,须提供未再婚证明及以前婚姻状况终止的证明。
6、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
7、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填写)。
8、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如单位证明、户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
9、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凭证,、股权证明,、股票清单、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合同及理赔证明等)。
注意事项:
1、 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与他人过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也必须提供。
2、 放弃继承的,应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证件要求如1)亲自来公证处作放弃继承声明或在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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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体承担的义务不同。遗嘱的继承人不仅有权继承遗产,而且还要负责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受遗赠人一般不需要承担清偿遗赠人债务的义务,但受遗赠人须在遗赠人的税款债务清偿后,才能接受遗赠的财产,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受遗赠人无权接受遗赠,但受遗赠人不负有清偿的责任。
(3)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遗嘱继承人可以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从而取得财产而受遗赠人则一般不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是从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那里取得遗产。
(4)作出接受表示的要求不同。遗嘱继承人需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不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表示,如不表示,视为放弃接受遗赠。不需要缴纳费用,如果公证的要交很少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全文》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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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遗嘱无效,如何继承继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遗嘱无效,遗产怎么继承 很多人认为遗嘱无效就可以不按遗嘱来划分遗产,但遗嘱是可以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遗嘱部分无效的,并不影响或停止遗嘱其他部分的生效及执行。遗嘱全部无效的,按法定继承办理。 判断一个遗嘱是否有效可以依据以下几种方式: 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就是无效的; 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中包括遗嘱人立遗嘱时受胁迫、受欺骗或神志不清;伪造的遗嘱;被篡改的遗嘱内容; 3、由于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先于被继承人而死亡等3种继承人原因可导致遗嘱无效; 4、遗嘱内容涉及到被处分过或无权处分的财产; 5、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的3种情况; 6、遗嘱由于违反了必须遵守的法定程序,形式不合法,不具备遗嘱成立的必要条件,应当遗嘱自始无效; 7、遗嘱继承、遗赠和间冲突,冲突部分的遗嘱内容无效; 8、立遗嘱人表明对财产的处理办法,未清偿立遗嘱人的全部债务,可能导致事实上的无效遗嘱。 9、遗嘱的内容含糊不清或自相矛盾,或者遗嘱所附的条件根本不可能实现,这种遗嘱无效; 遗嘱无效怎么继承 首先,遗嘱在部分无效的情况下,并不影响遗嘱其他有效部分的效力,有效部分按照遗嘱规定的继承,无效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死者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其次,确认为有效遗嘱或者部分有效的遗嘱中,对比多份有效的遗嘱或有效部分,择优选取出应当适用的那一份遗嘱或遗嘱那一部分。 再者,多份遗嘱的内容存在冲突,必然导致效力较低的遗嘱的失效,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先后多份遗嘱的具体处理原则:公证遗嘱优先于一般形式遗嘱;后订立的遗嘱优先于先订立的遗嘱,无公证遗嘱时,以 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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